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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精选】蔡晶晶、魏晓楠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是否提高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程度?丨2023年第5期

蔡晶晶、魏晓楠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4-09-23

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是否提高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程度?——来自福州市黑臭水体调研与网络诉求数据的双重证据

◉蔡晶晶 魏晓楠

【摘要】网络时代的到来拓宽了市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渠道,为观察政府绩效的主观感知与公共参与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利条件。公众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的绩效感知是否影响其环保参与度?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又通过哪些渠道与作用机制产生影响?文章基于412份有效实地调查问卷和1202条网络热线问政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显著提升市民的环保参与概率,个体规范在其中起到中介作用;在原有的计划行为理论框架下,本文引入了居民污染感知和政治信任两个情感成分变量,发现污染感知强烈的群体越不愿意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良好的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可以有效缓解这种负向影响;政治信任则主要通过构建内在约束机制的方式约束公众个体规范,提高亲环境主义群体的环保参与概率。本文还利用网络诉求文本再次论证了基准结果。本文的实证结果为如何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引入心理学工具提高公众环保参与程度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个体规范;环保参与行为;污染感知;政治信任;公民诉求

【作者介绍】蔡晶晶,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crystalgly@xmu.edu.cn;魏晓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讲师,weixiaofai@126.com。

【引用格式】蔡晶晶,魏晓楠.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是否提高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程度?——来自福州市黑臭水体调研与网络诉求数据的双重证据[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3,12(5):47-60.


—文章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程序与样本分布情况

(二)变量测量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同源偏差检验

(二)基础回归结果

(三)稳健性分析

(四)内生问题检验

(五)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的环保参与:个体规范的中介作用分析

(六)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的环保参与:居民黑臭水体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

(七)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环保参与:政治信任的影响路径

五、网络时代下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在线参与黑臭水体治理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主要结论

(二)政策启示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不仅关注“吃饱穿暖”,还增加了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诉求,更加关注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等议题。公众的政治参与为公民提供行使其环境权的机会,也为解决市场与政府治理失灵问题提供了渠道与信息来源。现代化城市环境治理体系要求政府治理不再是治理框架的唯一主体,需要多方主体合作,协同处理公共事务与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绿色福利,用以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十指出,城市环境问题最好在所有有关市民一级的参加下加以处理。从国际层面看,包括法律、政策、制度、公众满意度等因素的城市环境治理软实力,已经成为评价一国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准。


那么,如何促进公众环保诉求表达与环境治理参与呢?一方面,政府需要同时从污染整治本身与强化公众对治理绩效的主观感知两方面发力,构建良性的政民互动关系;另一方面,数字化治理背景下,公众环境治理参与的深化离不开其对政府诉求吸纳与办事效率的认知。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日渐重视从行为层面构建城市环境治理的微观基础,为洞悉民众认知、态度和行为对城市环境政策的“反馈效应”提供了更有力的理论工具。现有研究中不少学者分析市民对政府的制度信任或效能感如何激发其公共治理参与行为。认为公众对政府政策体系与总体服务内容的信任和效能感,会正向激励公众参与行为。但制度信任与政治效能感的形成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且受到文化规范的长期影响,总体层面的政治效能感或制度信任并不必然触发公众在具体问题上的公共参与。在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上,某一地区居民的主观感受主要与邻近河流的治理成效相挂钩,这种感知是短期的、直观的,反映的是公众如何理解客观治理绩效,与背后官员选举或任职期间的信任程度的关联性较弱。并且,在某些区域性环境问题上,现有研究还缺乏考虑公民心理层面、情感成分的异质性特征,以及二者的交互作用对参与行为的影响。


具体而言,一方面,主观的绩效感知是对客观治理绩效的心理认同,并构成对自身是否有责任采取环保行为的责任感判断。只有市民预期自身的参与行动能实现期望的政策目标,才会真正参与环境治理。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社会规范能否影响行为需要以个体态度、个体规范等“主观性规范”(subjective norms)因素为中介条件。也就是说从主观的绩效感知到公众参与行为需要考虑心理层面的个体规范因素。另一方面,计划行为理论在研究态度、规范与行为时,往往忽略了对情感成分的讨论。比如公众对环境污染的风险感知(污染感知)以及公众对政府体系及其运行的信任(政治信任)也会影响公众主观感受,进而影响参与行为。污染感知既可能会引起个体“消极应对”的情感型策略,也可能会引发积极的对抗性行为,以降低自身安全风险,因而污染感知也常被表征为风险情绪,它是通过预期治理目标的异质性差异影响公众参与程度。而政治信任反映了公民对政治体系的认知和情感取向,是影响公众行为的另一情感成分,它是通过构建“软约束”机制约束公众的利己主义行为,进而改变个体行为与意愿。


本文在计划行为理论的框架下借鉴社会认知理论,引入了居民黑臭水体污染感知与政治信任两个情感成分,重新评估政府环境绩效感知对公众环保参与的影响。实证检验发现政府治理绩效的主观感知会通过激活个体规范影响公众的环保参与程度;当居民对黑臭水体污染主观感知非常强烈时,公众是不愿意参与环境治理的,但良好的环境绩效感知可以缓解这一负向影响,而这一正向激励机制对常住居民的影响更大;政治信任则更有利于改善亲环境主义群体的环保参与行为,而对主观绩效感知良好群体或污染感知强烈群体没有显著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在数据层面,问卷调研数据只能评估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概率,难以测度公众真实参与水平,本文在最后一节利用机器学习方法分析线上诉求文本,再次论证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如何利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提高具有不同心理和情感特征的公众环保参与提供了实证支撑。


本文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环保参与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开展理论回顾,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和分析框架;第三部分以福州市黑臭水体治理为研究背景,介绍实证设计与数据来源;第四部分是实地调研的回归结果分析;第五部分基于城市居民网络问政数据展开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第六部分是总结和研究启示。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公众对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是基于客观的政府治理绩效形成的主观评价,同时受到个体或群体特征的影响。良好的政府治理绩效也不一定对应较高的公众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换句话说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关键在于公众如何理解政府的客观绩效(见图1)。当政府治理黑臭水体的方法与成效满足公众的期望水平时,对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就会显著提高。由于本文调研样本是黑臭水体周边居民,他们往往只关心单一水体,且对污水治理的感知直观且迅速,这种单一事项的主观感受可以更贴切地描述为公众对治理绩效的主观感知,而非公众基于各种各样的事件长期形成的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政治信任。考虑到公众参与环境黑臭水体治理是为了解决政府或市场失灵带来的污染问题,实现环境问题诉求,当公众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的效果认可,认为表达诉求可以影响政府治理行为,或者说,当公众认为其环境权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公众会积极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及时表达环境诉求。基于此,我们提出假设1:


假设1:良好的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会增加公众的环保参与行为。


个体规范既是一种体现了内在化价值的义务担当,也是一种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感。在城市环境政策领域,个体规范被视为亲社会行为或负责任环境行为的良好预测因子和先决条件。实验经济学的研究发现,公众能否最终达成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受到多种情境的影响,包括是否有个体之间的互惠规范与可信承诺、是否有可行的监督措施、信息沟通是否顺畅、是否存在较高的协调成本和监督成本等。计划行为理论强调个人的主观规范意愿越高,贴合个体规范行为的参与意愿就会越强。但这一理论往往注重“工具性”特点而忽略了“情感成分”的考量。而从社会认知理论出发,公众是基于客观环境与主观认知的结果制定个体行为的,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的主观感受会影响个体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与参与意愿。当公众感受到良好的治理绩效时,会激活利他主体(包括亲环境主义)的个体规范,表达解决污染问题的环境诉求,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公众的环境治理绩效感知通过个体规范路径影响环保参与行为。


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反映了信息不确定的条件下公众对有害环境的主观判断,公众对环境与污染程度的个体感知会显著影响公众的主观感受,每个个体判断地方环境治理绩效的依据不同,对环境污染感受与实际污染情况也不相同。具体而言,居民对黑臭水体污染的接受是非自愿的,这种暴露于污染环境的场景带来的风险也就反映了个体的恐惧与担忧,而且每个居民改变这种现象的成本是不同的,这种差异性造成公众对预期政府治理目标的差异,进而影响公众自身对环境需求的表达。现有研究实际上已经论证了公众对环境污染感知的异质性特征会影响其对社区生活质量的评估,进而影响其行为与态度。换句话说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性会影响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对公众环保参与的激励效果,且常住人口由于变迁成本较高,会获得更强的激励效应。基于此我们提出假设3:


假设3: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市民环保参与行为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且常住人口群体往往会获得更强的激励效应。


环境是具有时间和空间外部性的纯公共物品,个体会综合评估参与环境保护的成本-收益,做出是否参与实际行动的决定。有研究指出,个体的环境参与行为并不总是受到财务性因素的约束,如个体也愿意为可持续能源进行额外付费。当个体在信息缺乏的环境中做出行为选择时,会将环境中已有或类似的行为视为暂时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个人在采取环境保护行为时会将个体的问题意识、生态环境观与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综合起来分析。政治信任同样也是一种居民处于被动位置时对政府机构与法律规范形成的心理感受,政治信任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改善作用也得到大量文献的验证。那么在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政治信任作为一种情感成分是如何影响公众环保参与的?政治信任实际上是通过构建一个“软约束”的机制来维护社会秩序,这种约束机制可以规范社会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搭便车”的现象,换句话说政治信任可以基于社会道德规范约束公众的损人行为,强化公众基于利他主义或亲环境主义规范参与环境治理的行为。因此,我们提出假设4:


假设4:政治信任会提高亲环境主义个体规范群体的环保参与行为。


三、研究设计


课题组选取福建省福州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为研究素材,开展实地问卷调研和深入基层访谈,在此基础上,利用机器学习开展公民诉求的文本分析和实证检验。


(一)研究程序与样本分布情况


福州市城区河网密布,水巷蜿蜒,共有内河150余条,是国内水网平均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被誉为“东方威尼斯”。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太快,基础设施发展步伐跟不上,内河环境受到了破坏,建成区内排查出44条黑臭水体。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州市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城区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治污措施,如截污清淤、改造城中村、组建联排联调智慧管理体系、建成串珠公园等。目前,管网截污建设、清淤、活水工程等具体工程已收尾,迈入管养和维护期,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能否持续将更为关键。因此,如何有效激发公众环境保护的内生力量,实现公众环保行为的长期化和固定化,具有较大的研究意义与价值。


本文数据来源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福州市的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主要了解福州居民对水环境保护的个体规范、污染感知、政治信任、公众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感知和参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实践,以及影响其参与行为的个体特征变量等。本文依据福州市城区黑臭水体数量分布比例,从分布相对密集的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和鼓楼区,选取了21条面积最大的黑臭水体。本文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将每一条河流分为上游、中上游、中游、中下游和下游,根据河流的不同河段,每间隔200米选取数量相近、接近目标人群总体特征的调研样本,通过入户访问与拦截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偿式问卷调查。为保障数据质量,调研成员互相交叉核对每份问卷,剔除了缺损、错答、回答内容无变化、前后矛盾等无效问卷。调研团队共发放问卷460份,回收有效问卷450份,问卷有效率为91.56%,最终产生412份问卷。


第二部分是从福州市“12345”网络问政平台上收集的1202条文本数据,主要汇集居民各个诉求渠道(微信、微博、12345App、12345网站、短信、电话、e福州App、邮件、闽政通App等)的诉求内容,并通过机器学习方式对文本数据开展词频分析、情感分析和计量分析。


(二)变量测量


1.被解释变量(PB)


公众参与是指影响政府治理活动的有意识的主动行为,我国的环境立法进一步完善了公众表达诉求与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上,投诉、批判抵制与信访形式远比投票选举和政党参与等形式更为常见,因而本文参考曾婧婧和胡锦绣的做法,选取公众对现有治理方式表达不满的重要参与方式——“以投诉/信访形式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次数”衡量公民环保参与程度。


2.解释变量(GP)


本文参考唐雲和王英的做法,采用公众对政府治理情况的主观评价衡量政府绩效感知程度,选取题项“社区居民对黑臭水体治理绩效的判断”作为解释变量政府治理绩效感知(GP)的衡量指标。


3.机制变量


(1)个体规范(IN)。个体规范表征了个体内化的道德与价值规范,对于没有执行利他主义行为会产生内疚感,本文选取题项“您是否认同社区居民对黑臭水治理有相同的价值观”代表个体规范。(2)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IMP)。个体的环境风险感知反映了公众对黑臭水体污染事实的个体认知以及对自身风险损失的判断,本文采取题为“您认为黑臭水体对您的影响”衡量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3)政治信任(pt)。政治信任是指政府的治理绩效是否能满足公众的期望,相比笼统、抽象的采取公众对各级政府信任度的评估方法,具体的关于政府实际政策和工作的评价方法,更能反映政民互动关系下公众的心理感受与主观认知。这是因为微观个体对政府处理某一问题的负面看法更容易导致政治信任危机。换句话说,政民互动过程中,地方政府能够符合公众心理预期地解决某些问题时,才能产生政治信任。因而本文借鉴孙昕等人的方法,选取题项“您相信政府能处理好有关居民利益的事务吗”衡量政治信任变量。


4.控制变量


本文还将市民受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税后)、常住居民或流动居民、日常经过黑臭水体的频率、河段位置以及政治信任等列为主要的控制变量。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描述性统计见表2。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同源偏差检验


为避免调查对象受共同方法效应、社会赞许期待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偏差,本文采用三种方式进行控制检验。一是在核心变量的测量上采用不同备择选项数量和标尺计分,同时对被调查者参与问卷调查采取匿名作答方式,以减少被试的评价焦虑和社会赞许性等问题;二是结合公众诉求网络文本数据,进一步探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对公民环保参与的影响,实证结果较好地验证了研究假设,可以较好地避免同源偏差;三是使用Harman单因子检验来检验同源偏差性程度,在不旋转因子的情况下进行主成分分析,结果表明7个特征根均大于1。第一个因素的方差解释率为13.199%(小于40%),说明本研究较好地控制了同源性偏差问题。


(二)基础回归结果


基于有序Logit模型,表3报告了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感知对市民环保参与影响的估计结果。列(1)为未引入任何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列(2)引入控制变量,考虑到政治信任会同时影响公众环保参与和居民对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本文控制了政治信任变量(pt)。同时也控制了居民的受教育年限(edu)、收入水平(inc)、常住或流动类型(pf)、日常经过黑臭水体频率(fre)、在当前社区居住年限(liv)以及受黑臭水体影响年限(year)等居民的个体特征。引入控制变量后对核心解释变量系数影响不大。列(3)—(5)依次控制了居民所在河段位置、所在河流位置,以及所在河流×在当前社区居住时长的固定效应,核心解释变量系数稳健,说明居民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的感知会正向激励居民积极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相关活动。


居住年限显著负向影响公众参与行为,公民在河流边的居住时间越久,水体污染时间越久,越不愿意参与保护河道的环保集体行动。我们猜测即使是常住居民,如果政府污水治理一直没有效果,河水长时间发臭,他们也不会有动力去参与环境监督。此外,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越低的受访者,越可能参与环境治理。这可能是因为采访对象多是居家的主妇、老人,或驻店的商家,并不是有固定上班时间要求的中层或高阶层收入者,有一定程度样本偏误。因此,有必要引入个体规范等其他变量,进一步考察个体规范、污染感知等在主效应中的作用。


本文进一步分析核心解释变量的边际效用,如表4所示,除“完全不参与黑臭水体治理”与“只参与过黑臭水体治理1次”的边际效应符号与表3中回归系数的符号相反,其他参与行为的边际效应符号与表3中回归系数的符号一致。具体来看,居民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感知提高时,“完全不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行为发生的概率下降8.11%。在居民选择“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行为(除1次行为以外)时,居民参与治理次数越多,随着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的提高对公民环保参与影响的边际效应越大。


(三)稳健性分析


本文采用替换因变量指标方法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如表5所示,列(1)、列(2)采用“是否向政府部门反映过黑臭水体治理问题”(PB1)指标,列(3)、列(4)采用“是否在社交平台发表过或与他人交谈过有关黑臭水体治理的想法”(PB2)指标,列(5)、列(6)采用“愿意花多少时间参加政府组织的黑臭水体治理活动”(PB3)指标,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均显著为正,表明居民对政府黑臭水体治理绩效感知会正向激励个人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行为,包括向政府部门反映治理问题,与他人交流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以及花费时间用于参与政府组织的治理活动等,说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四)内生问题检验


考虑到参与公共事务越多,越愿意做出亲环境行为的市民,可能对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也越强,即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市民环保参与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为此,本文采取河流污染治理程度与对基层工作者办事能力认可的交乘项构造工具变量(IV),河流污染治理程度采用“除本人所在河流以外的该区域其他河流污染面积占所有河流污染面积的比值”衡量。对基层工作者办事能力的认可采用问卷数据中“您认为社区干部处理好有关居民利益的事务的能力如何?(选项1-5分别代表:很差=1;不好=2;一般=3;比较好=4;很好=5)”衡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内生性检验。首先,该辖区其他河流污染面积占比越大,可能会影响当地居民对污染治理难度的感知,但该指标并不包括受访者所在河流,因此,并不直接与受访者参与环境治理形成较强的因果关系,满足外生性要求。其次,社区干部处理好有关居民利益的事务能力感知越强,说明基层干部工作绩效感知越强,这会对自变量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产生影响。在对基层工作者绩效感知程度相同时,污染程度越高,说明当地污染治理难度越大,越能反映当地居民对政府污染治理绩效的认可。社区干部对居民利益相关事务协调的内容,涉及失业、就业、燃气、供水、卫生、医疗、绿化等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居民并不会因为对社区干部协调工作满意就到政府机关进行黑臭水体污染治理的投诉或信访,满足外生性要求。


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6,列(1)、列(2)分别报告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第一阶段IV系数显著,说明GP与IV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且第一阶段F统计量大于临界值10,说明内生变量与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较强。第二阶段GP的系数显著,可识别检验的统计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工具变量拒绝了不可识别的原假设,弱工具变量检验统计量大于Stock-Yogo weak ID test critical values在10%水平显著的临界值,因而工具变量拒绝了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说明了本文基准结果是稳健的。


(五)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的环保参与:个体规范的中介作用分析


本文采用逐步法验证个体规范的中介作用,具体可见表7第(1)—(3)列,当被解释变量为个体规范时(IN),如列(2)所示,政府治理绩效感知(GP)显著促进了居民个体规范水平提高。本文进一步在列(1)中引入个体规范变量,个体规范变量系数显著为正,且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变量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说明个体规范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对公众环保参与的影响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的提高会促进个体与社区居民价值观趋于一致,个体的利他或亲环境价值规范提升后将提升公众环保参与的概率。


(六)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的环保参与:居民黑臭水体污染感知的个体差异


本文将社会认知理论与行为计划理论相结合,在原有的计划行为理论框架中考虑了居民黑臭水体污染感知的异质性差异(IMP),重新评估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对公众环保参与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7列(4)所示,污染感知异质性差异(IMP)系数显著为负以及交乘项系数(IMP×GP)显著为正说明,当居民污染感知的主观感受强烈时,是不愿意参与环境治理的,这与现有的研究文献结论恰恰相反,也就是说居民本身并不会因为对有害环境的潜在危害感知提高而积极采取应对行为,但是居民对政府治理绩效感知的正向激励会缓解这一负向影响,减少居民因污染感知而不参与环境治理行为发生的概率。且常住人口由于搬离成本较高,往往会获得更强的激励效应,见表7列(5)IMP×GP项系数值。本文从扩展的计划行为框架下发现了个体的情感成分与政府治理绩效感知的交互影响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七)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环保参与:政治信任的影响路径


本文进一步检验了政治信任影响公众环保参与的路径,实证结果发现只有政治信任与个体规范的交乘项(pt×IN)系数显著为正,具体可见表8列(2)。考虑到政治信任还有可能会通过环境信息披露或良好的污染监管方式影响公众的环保参与,即通过较好的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来影响公众的环保参与。本文引入了政治信任与政府治理绩效感知的交乘项(pt×GP),以及污染感知、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政治信任(IMP×GP×pt)的交乘项,交乘项系数均不显著,具体可见表8列(1)和列(3)。因为良好的政府治理绩效并不总是产生正向的政治信任,还会受到个体主观感知的影响。在福州市黑臭水体的治理问题中,政治信任主要通过个体规范的约束路径强化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行为,对具有利他主义和亲环境主义个体规范的群体影响更大。


五、网络时代下政府治理绩效感知与公众在线参与黑臭水体治理


尽管实证结果中验证了市民的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影响环保参与依赖于个体规范来激活,但上述结果是基于实地调研数据,测算的是公众多大程度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概率(采用有序Logit模型)。公众在接受采访过程中表示的环保参与可能无法客观呈现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真实程度。比如无法通过问卷数据观测到公众在参与环境治理时的个体规范水平,诉求表达是否紧扣“美好环境”“城市生态”“花园城市”等亲环境主义规范?因此,本文在第五节更换了实证样本,选取参与过黑臭水体治理的样本数据对本文的基准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


网络时代下的环境治理是在政府、公民、私营部门等多个主体的依存合作中分享政府部门的权利,共同解决污染问题。公众在线上表达诉求与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获得的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也更能体现政民互动的成效。福州市的数字政务发展较快,全市97%的审批事项已实现在线申请与审批,政民线上参与环境治理的基础较好。我们采取福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居民污染投诉文本数据,筛选出2006—2020年黑臭水体相关投诉内容,并利用文本分析软件ROST Content Ming 6对诉求内容进行文本分析。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普遍做法,依据Harvard IV-4词典包含的心理学与社会学常用的肯定词与否定词构造环境治理绩效感知、个体规范与公众环保参与变量,具体而言:


(1)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变量(GP1)。


根据实地调研问卷题项,分析诉求件内容,从中挑选衡量个体对政府环境治理绩效不同心理感知状态的关键词组,比如感知差对应着“无果”“低效率”“面子工程”等负面词。计算反映不同政府治理绩效感知程度的单词频率,并对相应词频的感知度进行加权与归一化处理,值越大说明居民对政府治理绩效判断越好,反之则越差。计算公式为[(3×高程度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词数+1×低程度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词数-1×不信任词数)-min]/(max-min)。其中,max和min为所有样本中(3×高程度信任词数+1×低程度信任词数-1×不信任词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


(2)公众环保参与变量。


一是诉求内容长度(PB4):反映了公众对该问题的信息量获取程度与认知性,长度越长,一般来说需要投诉者花费较多时间与努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环保参与的深度,因而本文也采用诉求长度(对数化处理)衡量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深度。二是诉求清晰度(PB5):衡量黑臭水体的诉求内容与标的是否清晰,值越大代表投诉参与程度越高,本文采用时间、地点、业务清晰度等权重合成表达清晰度,标准化为0-1。诉求表达=(时间清晰词数+地点清晰词数+业务清晰词数)/所有样本中分子最大值。


(3)个体规范变量(IN1)。


本文在投诉件中选择不同的关键词代表利他(包括利生态)和利己三类个体规范,根据模型设计对变量类型的要求,将个体规范分数设计为取值范围0到1的连续变量。0代表最为利己的程度,1代表利他或利生态保护精神最佳程度,个体规范在0-1的不同取值代表不同程度的环境责任感。使用投诉件中利他和生态词数之和占利己、利他和生态词数总和的比例作为个体规范变量的取值。比如利他词频包括“幼儿园”“孩子们”“全村人”等,利生态词频涉及“旅游形象”“碧水蓝天”“母亲河”等。


表9报告了利用网络治理诉求样本的实证结果,本文控制了投诉个体在投诉时的情绪变量(采用文本分析方法析出情绪词频构造变量)、投诉问题涉及河流的固定效应、投诉渠道固定效应(渠道来源:微信、微博、12345App、12345网站、短信、电话、e福州App、邮件、闽政通App等)以及投诉年份的固定效应。表9列(1)、列(2)GP1项系数表明无论被解释变量为诉求内容长度(PB4)还是诉求清晰度(PB5),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变量(GP1)均显著为正。说明将样本更换为参与过黑臭水体治理的数据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依然稳健,公众对政府治理绩效的感知会显著促进公众在线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列(3)、列(4)则检验了个体规范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表明多年来福州市居民对黑臭水体治理的绩效感知有效促进了公众亲环境个体规范的形成,也进而激励公众积极参与黑臭水体治理的行为。


六、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福州黑臭水体治理实地调研数据和网络热线问政数据,实证检验了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对公众环保参与的影响。研究结论显示,第一,公众对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能显著提升其环保参与行为,当受黑臭水体影响的居民感知到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提高后,个体规范会靠近利他主义或亲环境主义,也会提高自身参与环境治理的概率。第二,在原有的计划行为理论框架下,本文引入了对居民污染感知和政治信任两个情感成分变量,实证发现居民对黑臭水体污染的主观感受越强烈,自身越不愿意参与环境治理,但良好的政府环境治理绩效感知可以有效缓解这一负向影响,激励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第三,另一情感成分变量——政治信任既没有与良好政府治理绩效感知形成合力促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也没有显著削减污染感知强烈群体不参与环境治理的概率,而是通过构建内在约束机制的方式约束公众的个体规范,主要提高了利他主义或亲环境主义群体参与环境治理行为的概率。


(二)政策启示


第一,培养公民良好的个体责任感和环保参与意识,有助于促进官民互动,提升公众对客观治理绩效的主观认同。公民的环境治理绩效感知与环保参与依赖于个体规范的激活作用,这就有必要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引入心理学领域的态度改变方法和工具,分析如何通过干预个体规范来提升公民的政策遵从与主观认知,促进更广泛的公民参与。


第二,政府环境治理要重点聚焦黑臭水体污染程度严重的地区,因为受黑臭水体影响较大的群体实际上并不愿意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必须让市民了解实际的政策过程和治理结果。通过提升市民对环保参与的体验效果,合理引导和调整公众预期,增强公众对治理绩效的感知,才有助于形成社会压力,并倒逼地方政府以更加有效的措施解决污染相关民生问题。


第三,数字政务为政府分析诉求个体的情感成分提供了渠道与大数据信息,在网络治理时代,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不能只在客观的政府治理绩效中发力,还应关注如何提高公众对政府治理绩效的主观感知,特别是受政治信任影响较小的利己主义群体。政府要积极回应市民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回复公众诉求并跟进处理,让市民感知到参与环境治理是有效果的,符合自身的结果预期,如此才能有效撬动市民对城市环境公共行动的参与。实际上从福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的诉求话语来看,即使许多公民在投诉时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但话语表述已经开始紧扣“美好环境”“城市生态”“花园城市”等主题。这表明公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已有一定的提升,寻求通过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话语表述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关注,加快解决身边的环境问题。这既是公民的一种“策略”,也体现出数字政务服务效率对激发居民亲环境个体规范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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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钊丨从治党到治国: 中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治理逻辑


专题研讨:绩效治理研究


包国宪、彭虹九丨公共价值视角下的政务服务绩效测度——基于 A 市 10 个县区的用户体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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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晶晶、魏晓楠丨政府治理绩效感知是否提高了公众的环保参与程度?——来自福州市黑臭水体调研与网络诉求数据的双重证据


论文


梁平汉、赵玉兰、章智琦丨“一波三折” 何以发生: 竞技体育“体能测试” 政策执行的波动逻辑与调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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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推送·2023年第72期
编辑:康黛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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