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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高考的脚步
距离大家越来越近
我们能做的
就是默默地为考生加油
为考生带来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的有关规定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特通告如下
2019年6月1日至6月22日为噪声污染严管期,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02
噪声严管期内夜间(20时至次日8时)、午间(12时至15时),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
禁止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露天娱乐、集会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利用高音喇叭或产生高音量的设备招揽顾客。
03
高、中考日全天(6月7日-8日;6月20日-22日),各考场周边200米内禁止从事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
04
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施工的应在作业开始后2小时内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05
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06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
07
高、中考期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考场周围的噪声源实行重点监管。
08
凡违反本通告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09
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12369(全天)。
来源: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白 慧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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