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委公示3名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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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李永和,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拟任市属企业正职。1961年11月生,山西沁水人,大专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畜牧局副科长,市委办公厅副科长、科长,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2013年6月任现职。
闫立志,现任市纪委监委副处级室主任,拟任市纪委常委。1975年10月生,山西永济人,大学学历,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永济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市纪委副秘书长、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2017年7月任现职。
于朝阳,现任市环境信息中心主任,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1981年11月生,山西泽州人,大学学历,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2013年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
7月4日至7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1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 编:048000
联系方式:
0356—12380(电话)
0356—2197581(传真)
电子邮箱:gbjd581@163.com
12380举报网站:
http://12380.jconline.cn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
来源:太行日报
编辑:牛羽若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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