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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 | 两位晋E车主记录仪里的惊魂一刻!千万别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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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肯定能看见我
看见肯定会踩刹车的
是抱着这样“侥幸”的心理
随意横穿马路?
在车流中逆行?
但是
晋城交警蜀黍
用下面这两个案例告诉你
随意横穿马路
出了事故自己也要负责任
▼▼▼
2019年5月29日13时55分许,王某(69岁)驾驶“小刀”牌二轮电动车,在书院街北华苑菜市场门口路段处由北向南横过道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刘某驾驶的晋E0J1XX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轻微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横过道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认定当事人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刘某驾驶机动车未全面观察道路情况,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当事人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2019年7月18日14时30分,李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红色摩托车,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书院西街道西路交叉口往东20米处横过道路过程中与杨某驾驶车牌号为晋EYH5XX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杨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未全面观察路面情况,负次要责任。
事故中,老人和女子虽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两位伤势也不轻,一时的大意就让自己吃了皮肉之苦,车主们应该好好反思。而对于小车车主来说,行车也一定要时刻注意四周环境,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看了这两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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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交警
编辑:申 彤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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