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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晋城交警发布停车新规!

太行日报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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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

停车场管理、车位权属

及车位圈占等问题和争议不断涌现

晋城市公安交警支队出台

《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暂行)》

以后解决小区停车

路内停车等问题

将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
(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暂行)如下:



1


所有车辆应当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规范、有序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2


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3

机动车在路内(路缘石以下)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4


车辆在路缘石以上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要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停车泊位未施划箭头指示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不得违反规定将停车设施改作他用,不得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进行非停车活动。


6


违反以上规范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交警提示:

本规范适用于晋城市城市建成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所有道路。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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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交警

编辑:王瑞 /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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