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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吗?市委改革办第七波回复来了!

太行日报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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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

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出台以来

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今天

市委改革办就大家关心的

热点问题进行了第七次回复

(文末附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01

Q

超越:我是晋煤集团某矿的农合工,在矿上也没房产,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到该矿吗?

答:可以。拿本人户口簿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在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落户。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02

Q

湖上闲思录:经公开程序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进入事业单位,并获得晋城范围户口,能否享受首次购房补贴?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您不符合享受首次购房补贴的条件。但根据《实施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您可以在三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的额外生活补贴。


03

Q

宏~云:我在晋城买的房,但还没交房,户口能不能转到晋城?

答:可以。以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04

Q

王伟:我现在在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工作,户口现在在阳城县董封乡东哄村,目前在阳城县水村村买的房子,可以把户口迁到水村村么?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您可以凭合法房产在城镇范围内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还没有“村改居”,仍旧是农业户口,因此您暂时不能在该村落户。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政策,对其进行社区化管理,届时您即可在该村落户。其它户口迁移具体问题请咨询辖区派出所及迁入村村委会。


05

Q

北郭: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落户如何申请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在地政府指企业纳税所在地政府。同级财政部门承担所属企业符合以上规定的人员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所在企业依本人申请,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收集整理企业上报的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落实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申请,财政部门履行相应程序向行业管理部门拨付所需资金。


06

Q

雪莲花:新落户人员子女如何享受平等教育服务?

答:市教育局将按照“两为主”原则,积极协调城区教育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和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或劳动合同备案表或营业执照等),可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到高中阶段学校,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为了更好地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使落户晋城的相关人员充分享受我市各种优质的教育资源,近期市教育局正在研究出台深化教育入学制度改革的办法。


07

Q

东东:到晋城落户后,我能享受各项保险和落实社会保障吗?

答:凡到我市落户人员,均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请持落户证明和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到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医疗保险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08

Q

仙四录:进城落户的,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吗?

答: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累计分配经济适用住房5114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5867套、廉租住房276套。相继出台了《晋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案》和《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为我市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实施办法》也要求将所有落户人员纳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因此,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如申请人具有晋城市区范围内的户籍,即所有进城落户或将户口迁至本地的外来家庭如符合其他保障条件的都可以给予相应的保障,在即将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中,也将继续执行这一原则,给予保障。


市委改革办前六次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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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波回复网友提问

关于户籍新政,市委改革办

集中回复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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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回复网友提问

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市委改革办第二波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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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市委改革办第三波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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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热点晋城人太关注了,

官方第四波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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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回复网友提问

在晋城落户后孩子上学怎么办?

市委改革办第五波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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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波回复网友提问

落单位集体户需要什么手续?

市委改革办第六波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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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公告


7月29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人口(才)到我市落户就业创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将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公告如下:


市委改革办

0356—2198861


市委人才办

0356—2030399


市教育局

0356—2066199


市公安局

0356—3010239


市民政局

0356—2566242

0356—256625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6—2199486


监督热线

0356—2198274


市委市政府督察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关于晋城户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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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行日报

编辑:白慧 /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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