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晋城疫情防控10项举措
刚刚
晋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落实省委省政府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进一步强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十项举措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委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晋城实际,从2020年1月27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01
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等交通场所实施集中检疫查验,特别是对疫区和外地进出人员要逐一体检,做到早筛查、早发现、早处置。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派驻防疫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管理、高速交警等单位要密切做好配合。城际公交和县域之间公交一律暂停,市内公交减少班次和密度,所有乘客必须戴口罩上车。
4
活禽市场一律关闭,农产品市场、农村集市和城镇集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和现场宰杀点一律关闭,禁止进行野生动物交易。饭店、宾馆、商场等营业场所要加大消毒灭菌力度,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通排风设备正常运转。
认真做好病毒感染患者的救治准备工作,加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检查、医疗专家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和防疫防护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能够迅速开展救治。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对于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和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宣传、公安、网信部门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及舆情监控工作,杜绝不实消息传播。
严格疫情病例报告程序。任何单位发布报告涉及疫情防控的所有信息,必须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再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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