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首次公布29家!事关吃穿住行(内附申报方式)
(文末附申报方式)
刚刚过完3·15
小编采访一下:
姐妹们在咱晋城的消费体验
怎么样?
看得出来
大家在咱晋城shopping
还是蛮放心、蛮满意的~
......
一句话:购物体验棒棒哒!
日前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首批29家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共建示范店名单
快来看看都是哪些企业
↓↓↓
各位商家请注意
您也想成为这样的诚信单位吗?
你想悬挂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
放心消费共建单位牌匾吗?
你想无偿使用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标识
宣传自已吗?
加入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
您就可以享受到这些权利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
是由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文明办
晋城市消费者协会
联合发起的一项公益性活动
旨在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促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为我市在建设“先行区”“领跑者”“桥头堡”三大目标中,着力打造“两只翅膀腾飞、三足鼎立支撑”的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参与主体
全市消费环节经营者(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饭店、宾馆、汽车销售、保险、通信、旅游景点、网络销售等经营者)
履行义务
01
依法经营
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及其它证明文件,悬照亮证经营,并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二年内未发生违法行为。
02
严格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服务质量标准;
对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要求;
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登记制度。
03
公开承诺
自觉公开和主动兑现商品经营和服务承诺,严格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
重视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无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商业欺诈行为,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国家禁止的经营行为;
商品、服务质量、价格、计量等信息公开透明,质量查询和追溯体系建立健全,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04
自愿参与
自愿参与“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想加入
“美丽晋城·诚信商家”公益性活动
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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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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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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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裴楠 /责编:常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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