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开始受理建设项目验收申请 废止不再受理验收的通知
济南市环保局关于受理建设项目竣工(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
济环字〔2017〕2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11月28日起,我局开始受理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至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后。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局颁布的《济南市环保局关于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济环字〔2017〕199号)予以废止。
附件:《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pdf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刻关注
微信号:eiafansbbs
有一种爱叫做【把爱好者公众号置顶】
你不必担心再错过新鲜资讯啦
【爱好者公众号支持搜索啦】
查看爱好者公众号-查看历史消息-顶端搜索框
(下拉页面会出现搜索框)
环评爱好者网微信关注环评行业资讯、政策、标准、技术和考试等最新动态,传播环评业界信息,打造最有影响力的环评行业微信服务平台。投稿请发送至eiafans@163.com或QQ:55397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