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海:环保部门出具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专项验收意见

2017-12-14 环评爱好者网

六、关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的要求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步开展。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基础上,编制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专项验收报告,并在公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原审批环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见附件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现场踏勘后出具验收意见,需要开展相关技术审查的,可委托技术评估机构开展。 

近日热点:

国家发改委: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环保部:要将影响恶劣的环评单位、技术评估机构和人员清除出环评市场

浙江温州:环评机构和专家相互打分 水平不够的专家拉入“黑名单”


环评爱好者网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刻关注

微信号:eiafansbbs


【搜索,在爱好者公号很简单】


查看爱好者公众号-查看历史消息-顶端搜索框

(下拉页面会出现搜索框)



环评爱好者网微信关注环评行业资讯、政策、标准、技术和考试等最新动态,传播环评业界信息,打造最有影响力的环评行业微信服务平台。投稿请发送至eiafans@163.com或QQ:553978613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