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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电动车、摩托车车主注意!7月1日起实施!
众所周知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防护严重不足
面临的交通风险很大而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是驾乘人员的最后一道防线!
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新标准”)
新国标主要有哪些修改内容
具体来看下面
01修改了适用范围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0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1)头护目的耐性(雾度)
新标准规定,经过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2)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
新标准规定,头盔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3)头盔表面摩擦力
新标准规定,头盔表面应不会受摩擦力阻挡而停止。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新国标:A(特小)、E(小号)、J(中号)、M(大号)、O(特大)。
04区分头盔种类
头盔能保命
安全由你定
泰安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泰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