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紧急通知!
“四个一”检查整治具体内容
(一)开展一轮集中宣讲。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逐户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引导居民和相关责任人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全面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主动防范事故灾害发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村响”等宣传资源,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剖析事故原因,督促各方面切实引以为戒。
(二)开展一轮起底式清查。要结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相关场所开展一次起底式、全覆盖自查自纠。清查内容: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三)开展一轮联合执法检查。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消安委办公室要共同组织力量,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高层建筑、写字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突出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人员、楼长、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整体技能提升,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来源:山东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