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通知,专项整治4个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纪委监委相关督导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0月。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惠企惠民政策方面。重点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惠企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具体执行中打折扣等问题。
(二)市场就业岗位方面。重点是访企拓岗等方式组织征集市场就业岗位质量不高,就业岗位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三)就业数据造假方面。重点是高校为了提升毕业去向落实率,要求学生虚假签订劳动协议或开具实习证明,导致“形式就业”等问题。
(四)就业权益维护方面。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招转培、付费实习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排查收集问题。落实开门搞整治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群众点题”机制,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见附件),主动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就业补助政策监督举报平台和我省12333人社热线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多渠道收集整理群众诉求,建立台账,建账督办,实施问题销号制,逐项限期加以解决。
(二)推进问题整治。组织各市、各高校对各方面排查收集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拿出硬招实招,推进问题集中整改整治。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制度,每两周调度一次工作情况,有效推动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严肃查办案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组织严肃查处,以办案带动整治工作。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梳理汇编集中整治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促治。
(四)深化系统整治。用好“四下基层”工作法,针对专项整治重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四不两直”调研、“回头看”督导等工作,督促上下贯通落实,及时查缺补漏,有效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五)加强建章立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治全过程,注重破立并举、务实管用,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各市、各高校要把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坚决扛起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市、各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机构的联动沟通,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密切横向协作、加强纵向调度,协同推进整治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行风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大力宣传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行业正面形象。
附件:关于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2024年7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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