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两地发布悬赏公告!
9月24日
宁阳县人民法院发布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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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宪东与被执行人谢行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谢行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宪东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5)宁执字第918号
被执行人:谢行清,男,1967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宁阳县鹤山乡后鹤山村68号。
公民身份号码:
37092119670611xxxx。
执行依据:(2015)宁民初字第26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537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
0538-5651826/18653811826
联系人:沈法官
联系地址: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悬赏公告↓↓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红光与被执行人曾凡阳借款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吴红光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曾凡阳的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曾凡阳,男,1988年10月10日出生,住山东省东平县州城街道南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10xxxx。
执行依据:(2022)鲁0923民初141号
涉案标的:25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联系电话:0538-2875839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陈法官
特此公告2024年9月23日
来源:宁阳县人民法院、东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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