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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泰安1人被追究刑责,终生禁驾!


2024/11/28 星期四

农历十月廿八

全国减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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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泰安交警持续开展
“五大曝光”行动

现对隐患路段、
终生禁驾、
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较多企业、
高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进行曝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
引以为戒


隐患路段

01

以下2个路段,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整改。
地点隐患

泰山区文化路与龙潭路交汇处

东100米路北

人行隔离护栏脱落



泰山区望岳西路与泰山大街交汇处
往北20米
机非隔离护栏损坏



终生禁驾

0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孙*
男,驾龄16年,驾驶证号:3709**********4978,禁驾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拘役三个月。



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较多企业

03

逾期未检验车辆较多企业名单




逾期未报废车辆较多企业名单

 


高风险运输企业

04

2024年11月,泰安共计2家危化品运输企业被评估为高风险企业。存在的高风险隐患主要为:重点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严重交通违法(主要是超速、超载等)、有责交通事故;企业所属重点驾驶人存在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未处理交通违法超过3条、驾驶证超过12分、被记9-11分等情形。


突出违法车辆

05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
警示才是目的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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