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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汉江: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正式启动

2018-05-1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章党纪党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宣传,扎实抓好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目标任务的落实。5月16日,汉江分院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会议在分院六楼会议室举行,汉江分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晓明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少宏宣读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汉江分院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方案》并对宣教月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结合省委、省院相关决策部署,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讲话

分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少宏宣读方案

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晓明主持会议

吴忠良检察长讲话⬇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宣教月”活动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宣教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好“宣教月”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宣教月”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分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建成一流检察机关的重要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要聚焦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处理好宣教月活动与检察工作的关系,要与分院党组确定的“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要与汉江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

三是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分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

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

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分院举行了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新任领导干部面向国旗,奏唱国歌后,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文:商晓璐

编辑:王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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