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编版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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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兰溪推行城区垃圾分类“两定四分”工作以来,市民需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并进行分类,即冬令6:30~9:00、17:30~20:00,夏令6:00~9:00、18:00~20:30两个时段在固定点位,投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垃圾。在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多数居民基本能做到分类投放垃圾,不过仍然存在非投放时间随意丢垃圾的现象。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不文明行为中,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你的不文明行为叫人脸红!
News Watch
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可处罚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单位可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市垃圾分类办表示,接下来将在曝光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处、视频取证、受理举报等渠道,追查违法人员信息,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压实社区、物业管理责任,通过执法和管理的有效联动,提高居民分类意识、提升源头分类质量。
文明在于一言一行
创建源于一点一滴
来源 市垃圾分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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