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当老师!73个正式编制!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经研究 决定公开招聘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7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公开招聘的73名教师身份
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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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登录,建德人事人才网( www.jdrc.co );建德教育网( http://www.jiande.gov.cn/jyj/ )查询。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
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
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 报考人员须具有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人员可暂不需具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教师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职位。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须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报考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应取得烹饪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
■ 2019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也可参加报考。
■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职位,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 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相应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招聘人才政策。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其中,本科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的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补助,其他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给予2万元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建德市教育局一楼。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告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以2019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7)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职位的,需提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烹饪专业(中餐)教师的,需提供烹饪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相应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示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人员暂不需教师资格证或证明。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以2019年5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6)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职位的,需提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烹饪专业(中餐)教师的,需提供烹饪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相应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须于入编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报考普高、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职位的,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到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组织人事科306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报考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用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替代),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2. 面试
■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 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模拟上课和业务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专业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备笔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烹饪专业(中餐)教师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用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替代),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60%、笔试占4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烹饪专业(中餐)教师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建德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和建德人事才网公布。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详细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建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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