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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人速看!又有新消息!事关农民自建房
使用农民自建房可自主申报
近日,建德市下发《建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放宽了使用农民自建房、临街底层住宅、车库或柴间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可使用自主申报方式登记。
对于乡镇大体量的农民自建房、临街底层住宅,不再需要房产证或属地政府盖章证明,简化了材料准备繁琐程度,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
乡镇是农民自建房的聚集地,此次放宽意味着农村小店的执照办理只需签署自主申报承诺书,大大降低了登记门槛。同时,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持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复苏推动共同富裕上具有实际意义。
如何申报
①下载签署住所自主申报承诺书
△申报承诺书
②
打开浙里办在搜索栏里输入市场监管业务③
进入企业开办栏目内填写经营信息在浙里办将承诺书拍照上传即刻远程办结了个体户开办事项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吧
资料来自: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李宛谦
一审:纪婕妤
二审:胡燕群
终审:杨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