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作家敦促我们说“不”时,我们常常说“是”
最自由的文学作品来自图书馆的小说区——一个英语系基本上就是一个谎言系。人文学科的许多其他系也是如此,例如哲学。博尔赫斯曾经写到过一个奇怪的国家,在那里,哲学被认为是一种奇妙的文学形式,但我猜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哲学家,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特别喜欢哲学,因其能挑战常识性的现实观念——正如叶芝所言:“柏拉图认为自然不过是一堆泡沫/在事物幽灵般的形式上流淌。”如果说文学有其驯服和被驯服的一面,那么也有其颠覆性的一面:断言会引发质疑,断言越有力,我们就越想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强烈地捍卫它。所以文学中的一个趋向就是教化、改造或坚持:把我们塑造成一个社群的成员。但也有一种反向运动,文学刺激我们去拒绝它所宣称的一切,它所尊重的一切。在虚构文学领域,我们不接受任何表面价值:一部虚构作品就是一个思想实验,是有关价值观的一种游戏活动,在游戏中,我们将信仰和怀疑都抛之脑后。
值得注意的是,当作家敦促我们说“不”时,我们常常说“是”,反之亦然。这在乌托邦和反乌托邦小说中尤为常见。如果我描述我理想中的城市,你很有可能不想住在那里——也许我自己也不喜欢住在那里。乌托邦倾向于削弱多样性:此类小说的先驱是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乌托邦》(Utopia,1516),它预言了康德的绝对命令,即人类生活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细节都遵循以下标准:只有将其视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法则时,它才是道德的。只有当一所房子和另一所房子一样时,房子才是好房子;一件衣服只有在人人都穿的时候,才是好衣服:
在乌托邦,没人有秘密,没人有罪恶的小习惯或恋物癖;在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设计的环形监狱中,囚犯们每时每刻都受到狱警的监视,但乌托邦不需要这个设计,这里人人都是警卫,人人都是囚犯。房子不是玻璃做的,但是它们的门轻轻一碰就会打开,你的邻居不仅会知道你的事情,而且很快就会占据你的家。
乌托邦的清教特征是通过极其严苛的性行为规则来表达的。乌托邦人认为,性是一种强烈的愉悦,如果允许婚前性关系,就没有人会费心结婚,这对一个监管有序的国家是不利的:
婚姻本质上是残酷的,是一种需要长期忍耐的痛苦;但至少在你同意拥有它或被它拥有之前,你可以先看看对方。脱衣舞听起来滑稽可笑,除非我们意识到,正如莫尔所设想的,袒露是乌托邦社会运转的关键所在;你不仅没有隐私权,而且你有义务展露你的全部。在乌托邦,可互换角色的居民背负着相同的枷锁和辛劳,把国家拉向——何方?作为乌托邦,它本身就是一个目标,因此,可能除了作为低等国家的典范来展示其完美之外,它没有任何目的。
因此,没有人真正想要生活在莫尔的乌托邦——或者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个除了军歌之外没有任何诗歌和音乐的地方,一个通过残酷的训练将人裁剪成形的体育馆。另一方面,当我读到诸如但丁的《地狱》(Inferno)或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1984》(1984,1949)之类的书时,我有时会对自己说,书中描写的意在令人厌恶的地方,似乎并没有那么糟糕。我也许不想成为一个但丁笔下永世受地狱之苦的灵魂,但成为一个小鬼可能会让人兴奋——我可以气喘吁吁地骑在吉里昂(Geryon)的背上,经过痛苦的折磨,奔向快乐的场景;甚至那些受苦的灵魂也处于一种异常强烈的状态中。对于奥威尔来说,《1984》中的城市提供了个人安全感、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将个人欲望融入集体意志的独特仪式、有趣和有益的工作,以及便宜的杜松子酒。斯科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在1936年写道,“对一流智力的检验是,你是否有能力在头脑中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同时又能保持这种能力”,根据这一定义,《1984》的口号造就了相信这些观点的人上人:
也许限制居民词汇量的尝试是不明智的,但一种奇特的思想弹性是生命的前提。
这本书的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Winston Smith)为真理部工作,该部门负责修改所有过去的记录——照片、文件——以使过去的一切符合过去的愿景,亦适合当前的政治时局。我高中时第一次读这本小说,至今还记得想到过去是一本可以无限修改的书时的喜悦——仿佛所有的不快都可以被编辑成不存在的。在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的《恺撒与克丽奥佩拉》(Caesar and Cleopatra,1901)剧中,一个惊慌失措的宦官冲进来告诉恺撒,伟大的亚历山大城图书馆着火了——“那里燃烧的是人类的记忆”;恺撒则冷静地回应道:“一个可耻的记忆,让它燃烧吧。”但奥威尔找到了一个比燃烧更好的解决办法:把所有的书写视为一种字母模糊的、不确定的闪现,在白茫茫的背景上隐约可见,梦幻、幽灵般的字母不断被拆解,不断被重组——一种模仿人类记忆真实运作的书写,模糊而又飘忽不定,所有尖锐的棱角都被合理化所挫平,被虚构所模糊。
我们喜欢生活在奥威尔怀着恐惧所预见的世界里。我是在电脑上写这个的,在它离开我的硬盘之前,我可以让所有关于奥威尔的讨论消失在网络世界中,就像它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并用与我刚才所说的一切相矛盾的词语来代替它。甚至在它离开我的硬盘之后,我还可以回到我的通信文件中,撤销我本不应该发送的一封邮件,代之以一封不那么尴尬、不那么唐突、行文更优雅的邮件;我甚至可以修改我收到的回信,让我的虚荣心不受到太大伤害——如弱化一个修饰语,或加上一个让步状语从句。“你这个混蛋!”在《我的生活:修订后的标准版》中可以毫不费力地被改成“我的天哪!”。今天的历史不仅由胜利者书写,也由被征服者书写,甚至由文盲书写。但这比奥威尔想要的更能代表历史:一套装订成册的早期伦敦《泰晤士报》对开本,由一位严谨的编辑精心修改。我可以更容易地理解真理,就像一堆流动的文件在时间的水面上荡漾起伏。
《缪斯之艺:泛美学研究》
[美]丹尼尔·奥尔布赖特 著
徐长生 杨贤宗等 译 欧荣 校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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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在真理部工作,而他的非法情人裘利亚则在小说部工作。在他们关系开始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用吊带吊住胳膊:“可能她在一个大万花筒周围转圈的时候把手压坏了,小说的情节就是在这个万花筒上‘草草’写出来的。这是小说部一个常见的事故。”(参见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第二部分第一章,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6年)这个细节是对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致敬,后者在《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1727)中描述了拉加多学院机器,这是一种通过随机生成单词来制作书籍的设备:
给文学松绑的极限是通天塔图书馆,在那里,文学通过随机程序产生:掷骰子、转动万花筒,或键入无限多的猴子。为不朽杰作确立经典的想法令人愉悦;但有关品味纯粹的文本偶然性或完全摒弃文本的想法,也让人有种莫名的快乐。
文学的目的,一部分是为了把需要记录的东西永久地记录下来,一部分是为了帮助消除记忆,甚至包括那些应该被记住的东西。《埃涅阿斯纪》中有一个奇妙的时刻:在地狱里,库迈女先知送给埃涅阿斯一根金枝,使他得以进入冥界,在忘川河岸与父亲安奇塞斯相遇。安奇塞斯指点给埃涅阿斯看一群飘忽的鬼魂,他们将投胎重生为埃涅阿斯的子孙后代:
这个世系最终延伸到维吉尔时代的罗马帝国。但这条长达千年的英雄谱系是通过对命运硬盘内容的大量删除而形成的;在地狱里,记忆和遗忘是完全平衡的。我把这看作文学自身运作的一个寓言:我们为了记住而遗忘,我们为了遗忘而记忆。
《幻象》
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在神秘哲学书《幻象》(A Vision,1925)中写道,死者的灵魂必须通过“梦回”(Dreaming Back)过去的生活来净化自己:“灵魂被迫一遍遍地生活在最触动它的事件中;没有什么是新的,但是旧事件在亮光中显现,光线的明暗,取决于经历事件的激情的强度。各种事件按强度或亮度的顺序出现,强度较大的先出现,痛苦的事件通常伴随更强烈的情感,这样的事件就不断重复。”其目的是消耗自我:经过一再的重复,感情强度降低到零,导向遗忘和重生。叶芝的作品经常描述那些陷于“梦回”的幽魂:在他的剧作《炼狱》(Purgatory,1938)中,一位老人(他杀了自己的父亲,很快又将杀死自己的儿子)盯着墙上的一个缺口,看到他父母的鬼魂重现他们新婚之夜的场景:他醉酒的父亲和他贪欲的母亲一起爬上了床,尽管老人对着母亲尖叫,叫她不让父亲碰她。但是他无法阻止使他降生的这个性行为,他只能在恐惧中看着它再次发生。所有的悲剧都是某个原始场景、某种情感纠葛的再现。但在我们读过或看过50遍《李尔王》(King Lear)或《俄狄浦斯王》(Oedipus Rex)之后,对故事节奏如此熟悉,就感到结局失去了先前的一些光彩;虽然还有点被触动,但不再被震撼了。熟悉也有它的好处:当我们从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剧作中,或者从满是精密的医疗器具的病房里探望病人的经历中,对灾难更了解之后,它就不那么可怕了。然而,这种回归平淡的现象也令人遗憾。难忘的也终会被遗忘。
作家写作是为了保存经历,也是为了摒弃经历。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到灯塔去》(To the Lighthouse)被公认为以一种极其尖锐和生动的方式再现她的双亲,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和茱莉亚·达克沃斯·斯蒂芬——他的理性主义、他的坦率、他的迟钝、他的心胸,和她的同情、她的短视、她的高冷。但是伍尔夫写这本书显然不是作为一个备忘录,而是作为一个助忘录:
动词“explain”的基本意思是“抚平”(flatten),从某个角度来看,所有的文学活动都是在解释、辩护、指控或者证明,抹平一切凸起,使事物平滑无奇,让人无话可说。为什么有人要写东西?——为了不必时刻牢记在心:需要一个外部存储设备,那就是书。我们把图书馆建在离幽暗的忘川码头不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