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底,杰克二十八岁,快要过二十九岁的生日了,他的第二段婚姻刚刚失败。此刻他坐在打字机前面,把一卷电传纸的一头塞进打字机里,那是吕西安帮他从工作的电报服务办事处买来的。
杰克的思绪回到了1945年,他的第一段婚姻刚刚结束那会儿,想起他生的病:“我在和妻子分开后不久第一次见到了迪安……”
他想挣脱一切束缚,不想因为任何事停下来,于是他就用很长的一段,大约有十二万字,写下了《在路上》。小说没有分段,全用的原名,如此等等。他就一股脑儿全写了出来。他的思绪可以飘离开,不受手指的控制,他只是在跟着脑海里的电影走。杰克打字快如闪电。有一次,杰克说:“我们写封信给艾伦·哈林顿吧。”我说:“你说怎么做?”他说:“呃,你负责第一页,口述给我听,我会用打字机打出来,然后我们再交换。”说真的——我当时讲话的速度比现在要快得多——我跟他说的时候,他全记下来了。我也想这么做——我打字非常快,可是不精准——但是跟他的差距可大了。他是1951年春天跟琼住在切尔西时写《在路上》的。当时他们已经分手了,他跟吕西安住在一起,或者说他把他的书桌搬去了吕西安的公寓,就在那儿打字。对杰克而言,打字——在杰克的职业生涯里——意味着重写。那是他重写的方式。我记得我去那里找他。艾伦·特姆科在那儿,吕西安当时的女朋友——一个叫丽兹·莱尔曼的姑娘——也在那儿。吕西安也在那里。我们大家都等着出去干点什么,杰克得把手头那一章打完。当时是中午。所以自那一周后,他写完了书,送去给吉鲁和哈考特出版社看。至于多久以后他们拒绝了杰克的书稿,我记不得了。但是肯定没过很长时间,也许是两个星期。他从来没有告诉我具体的细节。他只告诉我他被吉鲁拒绝了,说这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想要《镇与城》那样的小说。那时的他,经历了写那本书的所有艰难,所有失败的开头,他以为他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所以他把书稿给大老爹,然后被大老爹拒绝时,他很生气——他的怒气全摆在脸上——但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很困惑。我读过《在路上》。我读过那一卷纸,我读的时候是——我记不太清楚,是他刚写完不到一周。他甚至还没有读。他把那卷书稿拿来给我,就像是一大块意大利香肠。他写完后非常困惑和疲惫。当时的书稿比现在的书更长,长三分之一,不停地往下说。我花了一整天时间才读完。我就像读中国卷轴书那样来读。它只有一段!十二万字,名字都没有换。那会儿,我们大家常常会这么做。我知道书很好,我知道它很了不起。不管我读他写的什么文字,它们都会给我惊喜。他对感官印象有着强大的把控力,善于攫住这些不断变化的印象,不管我何时读,都会改变我的现实感。我把他的书稿带去给我的经纪商MCA,他们读过后很喜欢,也有点儿挑剔,但还是接受了,最后他们——菲丽斯·杰克逊——把书稿送去了维京,维京说也许可以出。可能出版花了很长的时间。与此同时,杰克离开了纽约,实际上成了个流浪汉。他在铁路部门之类的地方找了个活儿干,然后继续写为我们所熟知、让我们爱他的那些书。当他把《科迪的幻象》,甚至是《萨克斯博士》寄给我时——先是《萨克斯博士》——我心想,我的妈呀,没人会出版这本书的。书里才华横溢,充满了青春活力,绝对是以前没有过的独特且重要的书,但是没有人会出版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下午,当时天在下雪。我住在48号街上一套老式住房的五楼,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科迪的幻象》那本该死的书。我真的很沮丧,不是因为书,而是因为我知道他这本书是不会成功的。他不会获得读者的理解。在我看来,只有我和艾伦等少数人才会读这本书。我心想:“哦,老天爷,杰克啊!你为什么不写一些能够出版的书呢?这样别人就能理解你想要表达的了。”我傻傻地认为他是在故意作对。我拿不定主意,现在依然是。在那些年里,在50年代,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有人理解他。他们直到现在仍然不理解他。
杰克解释这本书是如何有创见,但吉鲁全没听进去,他被《在路上》的形式震惊了,那是一个单倍行距的段落,足足有一百多英尺长。要是像吉鲁这样的朋友见到这种样式也不由得却步的话,那么又有谁会去读它、出版它呢?
改编电影《在路上》(2012)
那年春天,杰克向古根海姆基金会申请资助,但是被拒了。到了夏天,他依然无所事事,便跟着加布丽埃勒去了宁在落基山市的家,以后他们也会定期去那儿“朝圣”。杰克在那里也没有找到活儿干,不过对于他的姐夫和朋友们来说,他是已经出版过作品的作家,在构思下一本书。
那年夏天,他在写的是直到过世后才出版的一个长篇故事,叫作《皮克》。“皮克”可以读作“土著小孩”或是“风景如画”的缩略语,但其实是一个名叫皮克托利·瑞福·杰克逊的黑人小孩的绰号。这个孩子生长在美国南方,一直渴望跟他那位桀骜不驯的哥哥斯利姆一起上路,去西海岸探险。小说里有许多对话是用蹩脚的黑人方言写成的,结果读起来就像一部无知到令人尴尬的白人版兰斯顿·休斯的《不无笑声》。故事的结局是黑人兄弟俩站在路边招过路车。名叫迪安·莫里亚蒂和萨尔·帕拉迪塞的两个年长些的旅客载了他们一程。在生命末期,凯鲁亚克的想法变了,他从格罗夫出版社手里取回了《皮克》的手稿,说要再考虑下,并在加布丽埃勒的要求下修改了结尾,删掉了有迪安和萨尔的场景。
那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杰克跟着埃德·怀特去哥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吃中餐。之后他在一封写给怀特的信中,感谢怀特提议他用这种叫“速写”的新技法。
怀特一直以来都是杰克的读者和帮得上忙的评论者。一年前,也就是1950年杰克待在丹佛的那段时间里,他就读过《在路上》当时的那版手稿——从1948年开始经过几番修改的传统叙事的版本。
“它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序言的用词非常华丽,”怀特回忆道,“故事由一个以擦皮鞋为生的男孩讲述。类似于麦尔维尔的那种风格,行文非常严肃。”
杰克·凯鲁亚克和好友尼尔·卡萨迪
等到吃那顿重要的中式晚餐时,杰克已经完成了《在路上》那个电传纸版的草稿,里面有印象派描述的简洁段落,就像《镇与城》里那样。速写对杰克来说不全是一种新方法,却强化了他所有作品里都很明显的那些特征的效果,包括《大海是我的兄弟》。
我想我当时其实在用速写本,那是1951年,我就建议他把笔记写在速写本上。我觉得他考虑了下。我觉得他没多说什么,不过他开始随身带着小的记事本了,把本子填满。他用印刷体写字,比我们大多数人写得要快。有时候他在城里待了一整天后(图书馆、我家,或者是我们刚好在的任何地方),到晚上,他会带着记事本出现,他会把他在写的一些东西念给我们听。我们最后往往会喝啤酒,一起出门和听音乐。
小记事本提供了两种类型的素材:关于身边事的类似于日记的细节,就像记者的笔记一样,还有对他人生中所有发生过的事的无尽回忆,一直回溯到他在洛厄尔的童年记忆。
第二年,也就是1952年,杰克采用了速写的形式记录自己的梦境。这些笔记中的部分选段被收录在《梦之书》里,于1961年出版,从这些选段里可以看出,自从他能用速写挖掘素材后,心理动力大大丰富了他的小说创作。但是,这些梦境事实上交杂着睡梦与清醒时的回忆,以病人向分析师叙述的方式呈现,不带有任何理论阐释。
在梦境日记中一条重要的记录里,警察在搜寻露阴癖杰克,为了不被他们抓到,他四处逃窜,连裤子也没有穿。他想找些东西遮盖身体,最终走进了一间堆满了他的手稿和诗歌的房间,所有这些东西都清楚透彻得令人难堪。这个梦让他感觉自己就像个“懦弱愧疚的白痴,尽写些没有价值、无法出版的手稿”。
在另一个梦里,利奥一次又一次地死而复生,在洛厄尔的大街上游荡,想找份工作,不过,他的魂魄从来没有在晚上回家去找过杰克和“妈妈”。
1951年末,杰克用这项新技巧,开始扩充他以前写的有关尼尔的笔记,当时《在路上》的第一稿中没有用上,最终用在了《尼尔的幻象》里。
亨利·克鲁从加利福尼亚写信来,再一次承诺帮他在商船上谋一份工,但是跟以往一样,杰克到旧金山时,并没有船上的工作等着他做。那趟旅行给了杰克一个继续写尼尔的机会,模特就在他面前。
“你打算再写一本书,呃?”尼尔在信中写道,他指的是还在酝酿中的《在路上》。“我计划写一本,对吧?你爱我,是吧?我爱你,是吧?如果咱俩好得要命,那么想一想未来的历史学家们挖掘1951年下半年K与C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会有多好玩吧,就像是高更和凡·高,或者是尼采和瓦格纳,或者任何人……”
本文节选自《杰克之书:他们口中的凯鲁亚克》
欢迎和杰克一起搭便车!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的作者,“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无数人的灵感源泉:鲍勃·迪伦、披头士乐队、帕蒂·史密斯、乔布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传记,《杰克之书》是多声部的访谈与回忆,拼凑出凯鲁亚克的肖像,还原了“垮掉的一代”众声喧哗的热闹场面。艾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马尔科姆·考利等众多文艺界大咖齐聚一堂接受采访,《在路上》中的人物变身真人开口说话。他们的语言重新创造了凯鲁亚克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度过的童年、在格林威治村的历险、跃升为文坛明星的经历,以及他四十七岁那年在佛罗里达的悲惨结局。金斯堡读过本书后惊呼:“这就像是《罗生门》——众人撒谎,真相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