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我市三环快速路实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三环快速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三环快速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三环快速路实际交通状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残疾人轮椅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19座以上客车(不含)、载货汽车驶入三环快速路主道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限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应按三环快速路通行规定通行。

       二、运送城市生活物资含鲜活农畜产品的微型、轻型封闭厢式货车及微型、轻型普通货车全天24小时允许在三环快速路辅道通行。

       三、机动车在快速路主、辅道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四、快速路上禁止停车上下人员或装卸货物。

        五、洒水车、清扫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包括种植、移栽、浇灌苗木的园林作业车)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如养护、作业长时间占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事先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社会车辆应在确保通行安全前提下,减速避让。

       六、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采取临时封闭道路等交通管理措施。

       七、本通告内容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通行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交通管理措施,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8月29日


推荐阅读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注意啦!酒驾、醉驾的代价,你承受不起!

精确制导、精准打击36起涉酒驾驶人“落网”—交管支队精心组织“夏季行动”集中统一行动成效显著
用忠诚担当守护夏夜平安灯火|交管支队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获群众点赞

来    源:交管科

编    辑:丁  蕾  

校    对:闫  晶  

审    核:王永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