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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广澳铁路梦 | 解读清档“广澳铁路”

中山档案方志 中山档案方志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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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2年全国“两会”期间,珠海、中山的全国人大代表就联名提出“请把北京的火车开到澳门”的提案。2004年2月广东“两会”期间,珠海市、江门市人大代表团继上一年在省“两会”提出“尽快促成广珠铁路复工”的议案后,再次联合提出“加快广珠铁路建设”的议案。随后,珠海市的省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正式提出建议:参照京九铁路的做法,把原规划中只到珠海斗门的广珠铁路延伸到澳门,成为京广澳铁路


1996年9月1日,京九铁路全线建成通车(图源:网络)


     1985年,珠海市为加快经济建设,提出修建广珠铁路。规划中的广珠铁路北起广州市三眼桥火车站,南至珠海斗门,通过广州铁路枢纽,与京广、广深、广茂、广梅铁路相连接,干线经过佛山、南海、顺德、鹤山、江门、新会等市县,全长140公里,支线到高栏港,约33.8公里,总投资为83.39亿元。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广珠铁路立项,1997年正式动工,但至1999年上半年,因资金不足而停工。


     其实,兴建广珠澳铁路,最早动议于100多年前的清光绪年间,当时澳门(包括珠海)归属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管辖。中山市档案馆从中央第一历史档案馆收集回来的香山县明清时期档案中,有10多件涉及中葡修建广澳铁路之事,虽不够完整,但仍能从中看出百多年前广澳铁路从动议到流产的历史脉络


     涉及“广澳铁路”历史的这批清宫档案,时间跨度为1902年7月9日(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五日)至1911年2月14日(宣统三年正月十六日),主要是清政府外务部、邮传部的照会、电文、咨稿、奏折、禀文等。如:


     1902年7月9日(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五日),《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为葡索造铁路意推展澳界图占香山如允所照照九龙办法由葡筑造事致外务部电报》;


     1902年9月14日(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十三日),《外务部记录联芳(笔者注:外务部右侍郎)与白朗谷(笔者注:葡国公使)为设立中葡铁路公司建造粤澳铁路拟定章程事会晤问答草稿》;


     1902年10月15日(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外务部复葡使照会》;


     1904年7月15日(光绪三十年六月初三日),《署理葡萄牙驻华公使阿梅达为送白朗谷出使议驳澳门设立分关电报事致外务部庆亲王照会》;


     1904年11月11日(光绪三十年十月初五日),《广澳铁路合同》;


     1909年2月7日(宣统元年正月十七日),《外务部收驻法大臣刘式训电得悉葡外部称广澳铁路合同可废又称撤兵事》;


     1911年2月14日(宣统三年正月十六日),《原办广澳铁路商人梁运逵等为自集路股开办广澳铁路请咨邮传部批准致外务部禀文》等等。


     1902年,清光绪年间,占驻澳门的葡萄牙以扩充商务为由,提出修建从澳门到广州的铁路,清政府坚持必须在澳门设立海关分关征税,才答应修建铁路,但葡萄牙反对在澳门设海关,要求“澳门铁路告成后,中国所来货物、澳门所出货物,由两国采最利贸易之地查验收税。”中葡双方为此进行了多次争论。


     1902年10月15日(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清外务部复葡国使臣一份照会,申明“许在大西洋国地方(笔者注:指澳门)欲设之中葡铁路公司,安造由澳门至广东省城之铁路,但所有一切办法,须另行议立合同办理”,同意葡修筑从澳门经中山到广州的铁路,全长120公里。


1904年3月10日,外务部为请与中葡铁路公司人员商办广澳铁路合同事致督办铁路大臣盛宜怀的公文。

(复制件,原件收藏于中央第一历史档案馆)


     1904年11月11日(光绪三十年十月初五),清政府与葡萄牙签订了《广澳铁路合同》。合同共有31个条款,约3300多字,内容主要涉及铁路所有权、管理体制、铁路用地征购办法、人力雇佣与管理、货运征税、铁路运价、利润分成、铁路的使用与安全保护、邮政运载等等。


     合同规定,广澳铁路由中葡两国商人集股合建,两国商人各占一半股份,建成通车起满50年,即归还中国所有。广澳铁路由“中葡广澳铁路公司”管理,管理人员由中葡双方共同组成,“葡国国家即不得藉词干预”公司事务。


     合同规定铁路公司聘请的巡捕、更夫应用华人;除工程师等专业岗位可起用洋人外,其余工人均应是中国人。


     合同准许中葡广澳铁路公司“在香山县设立养身卫生院、避暑所各一处”,“准该公司设立学堂,以葡文教中国幼童,备为翻译,并教铁路所需工艺,以便学成后由铁路雇佣。


     合同第十项条款以较长的篇幅,规定了铁路用地的购用办法,相当于现在的征地补偿政策,具列详细,考虑周密,可资借鉴,特辑录如下:


     “凡铁路所经之地,并机器各厂货仓为该铁路所应用之各房屋地段,其应如何为该公司所购用之办法,则列如左:

     一、如该地系属官产,应由公司报明地方官丈量,并科拨用,至此铁路满期之日为止,每年应缴纳地租;

     二、该地如系民产,或系该处绅士公局之地,公司必须与业主商酌定价,彼此合意妥购,如有应纳租税,公司仍照常完纳;

     三、如该地不能合意议妥,即由公司就最近之地方官禀请理妥购买,查照该处民间买卖时价,由公司照数向购;

     四、如该地上有庐舍、树木、池井等项,凡用工本造成者,除地价外,必须另给价值,其价如不能定妥,即照上款所言办理;

     五、如该地上有坟茔,必须设法绕越,如零星小坟无法绕越,除地价外,必须从优另给迁葬之费;

     六、该公司在铁路经过地方与该地方人民交易,必须公平,并力免有损害地方商情等事,该地方人亦不得藉词阻挠,谣言惑众,如有违犯,由公司禀请地方官出示谕禁声明。筑造铁路原为推广商务,振兴闾阊起见,百姓人等务必各安本分,勿滋事端,共保平安,否则定必从严惩办。”


     由于葡商财力不足,集股不成,葡萄牙于清宣统年间自动放弃广澳铁路的筑路权,《广澳铁路合同》被废止。


《广澳铁路合同》第十项条款(部分)

(复制件,原件收藏于中央第一历史档案馆)


     1911年2月14日(宣统三年正月十六日),原广澳铁路商人梁云逵、谢诗屏、唐曜初、唐宗伟等人,上书清政府邮传部,要求自筹资金承建广澳铁路,请清政府尽快答复,“恐事稽延,葡人另生枝节”,提出铁路可“先由广州城筑至香山县城,计约一百七十余华里,俟大部与葡使商妥,再照原案展筑至澳门外之关闸。


     就在清政府与葡国为广澳铁路的修建来往争执、摇摆不定之时,英国政府也在积极游说清政府修建由广州至香港九龙的广九铁路,并于1907年3月7日(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签订了《广九铁路借款合同》。同年8月,广九铁路开工,1911 年竣工并使用至今,而广澳铁路则一直搁置了近一个世纪。


广九铁路(图源:网络)


     可喜的是,珠三角西部人民的百年铁路梦,在各级人大代表的热切关注之下,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不再遥不可及。2012年12月底,全长189公里,纵贯广州、佛山、江门、珠海四市的广珠铁路正式开通,成为缓解广州西向货流瓶颈、打通珠三角西翼海铁联运的一条重要通道,珠三角西岸人民期盼了百年的广珠铁路梦历经周折后终于梦圆。






文丨高小兵




编辑:陈琳琳

复审:王    健

终审:陈    岚

本文来源于:《档案里的中山(二)》,中山市档案局(馆)编,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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