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全民免费!乌达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开始了(附接种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乌达发布 2023-06-29

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所有人都缺乏免疫力,所有人都是易感者。接种疫苗将会让绝大部分人得到保护,群体免疫屏障得以建立,流行得到控制。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新冠病毒疫苗的有序接种,为我们战胜疫情带来了希望。

目前,全区正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本次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可刺激机体产生抵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新冠病毒疫苗共接种2针,两剂间隔21-28天,凡是年龄在18-59岁,没有禁忌症的人群均可以接种新冠疫苗。本次接种全部免费,由医保基金承担疫苗及接种费用,居民朋友们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所属社区或村居委会进行登记报名预约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力的武器,关于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居民朋友们不用担心。一直以来,我国在疫苗研发、实验、审批、上市、储存、运输、接种等全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并且已经建立起完善的疫苗冷链系统,储存和运输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接种单位医务人员都经过了专业的培训和严格考核,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接种。接种新冠疫苗后会刺激人体产生对抗新冠病毒的抗体,从而获得免疫保护。前期实验表明,全程接种28天后,会产生抗体,保护效果明显。少数人接种后,接种部位有红肿、硬结、疼痛,极少数会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1-2天可自行恢复。

为给全区人民建立起一道强大免疫屏障,守护好家人的身心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早登记预约,根据安排及时接种,以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1.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2. 接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3. 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怀疑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必要时及时就医。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适当休息。

4. 接种疫苗后,在日常生活中仍需保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


乌达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

接种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昌二区南面
0473-2799861
巴音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巴音赛东街20号
0473-2796014
滨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滨海C区南侧
0473-3035961
乌达中心医院
解放北路
0473-2797732


Q1:目前国内疫情已有效控制,疫苗还要不要打?

A:目前全国正在按照国家的统一方案、统一部署和安排,分阶段开展各类人群的接种工作,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全国已累计接种超过8284.6万人次,接种人次数正在稳步增长。

由于我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很多群众误认为疫情离自己很远,所以,接种疫苗的意识不是太强。在此,呼吁大家,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没有谁能够独善其身。接种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有效的手段,希望大家积极接种疫苗。


Q2: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A: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妊娠期妇女;严重慢性疾病。具体情况请向接种医生咨询。


Q3:接种疫苗后当天是否可以洗澡?

A:接种新冠疫苗后(包括其他疫苗) 可以洗澡。接种人员往往在接种后嘱咐受种者当天不要洗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因洗澡导致感冒,或接种部位感染,造成、加重局部反应的发生。

新冠疫苗含有吸附剂,部分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接种部位可能会出现红肿或硬结,洗澡时要注意保暖,避免过度按压、刺激,洗澡后要保持局部清洁。


Q4:接种新冠疫苗后可以放松个人防护措施吗?

A:接种疫苗后虽然可以产生免疫力,可以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作用不可能100%。部分人接种后可能未产生足够抗体,仍然有感染风险,特别是在还没有建立起全人群免疫屏障的情况下,即使打完疫苗,也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转载请注明来源:乌达区融媒体中心 


   推荐阅读  

重磅!乌达区设立“区长接待日”,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直通车

乌达区举办“书香为伴·礼赞祖国”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朗诵大赛

487套!摇号选房!

学好用好民法典

(67)

第二编 物权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乌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王维苒

初审:邱岳峰

监审:王   蒙

出品:乌达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473-3666889

新闻线索报送邮箱:wdqrmtzx@163.com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