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我市出台应对疫情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这些政策措施,强化线上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1
建立返乡人员实名制登记台账,宣传推广线上就业意愿登记,摸清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需求,多渠道标准化收集储备就业岗位信息。
2
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大力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活动,探索劳动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新模式。
3
强化贷款政策支持,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统筹创业导师等资源,探索线上创业指导服务。
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孵化对象通过免除租金、物管费等措施帮助在孵企业。
4
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劳动者,自2020年2月起按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充实一线防疫力量。
5
强化分类跟踪服务管理,做好湖北返渝人员安抚疏导、线上或电话服务等工作;
做好因疫情防控暂时失去岗位和收入来源群体临时性就地就近就业工作;
推行失业保险业务网上办,失业职工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时间延长3个月。
通知原文如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春节过后将迎来农民工等人员返岗高峰,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面临不小压力。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摸清劳动力和岗位供需状况
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建立返乡人员实名制登记台账(详见附件1)。市局将以全市人力资源台账为基础,参考社保比对数据,按区县户籍分解下发我市外出就业和市外人员来渝就业数据。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社区(村)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集返乡人员数量、联系方式、返岗意愿、就业需求等信息。市局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人社”“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辟返乡人员线上登记专区,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在社区(村)公告栏、楼栋电梯等处张贴登记二维码(详见附件1)等方式,引导返乡人员主动进行线上就业意愿登记。要多渠道收集和储备一批岗位信息。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掌握的岗位信息,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收集本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要明确专人每周汇总梳理上报《岗位信息收集表》(详见附件2,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月8日前),市局归集全市就业岗位后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大力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活动
各区县(自治县)要督促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中介机构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要充分运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积极会同各类市场机构,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市局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人社”“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并实时更新储备的岗位信息。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广告、短信、社区(村)广播等方式迅速将岗位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返乡人员手中。要通过大数据匹配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和务工人员有序招聘求职,探索劳动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新模式。
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
认定一批优秀线上培训机构,在重庆就业网上向社会公布。创业培训可采取直播授课、线上互动交流答疑等方式开展理论培训。劳动者参加线上学习计入培训时间。要继续深化丰富“互联网+”职业培训网上课程,指导培训机构开发新的线上课程。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职业(工种)目录,推出“职业培训包”,发布在线培训课程,满足劳动者的参培需求。凡是各类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可对照我市发布的培训内容和职业工种目录,注册个人基本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对返乡农民工、未开工企业待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在线培训的,按规定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部署,疫情期间,返乡农民工等劳动者在我市通过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在线培训,在线培训时间四川省人力社保部门予以认可。
四、强化创业线上服务和创业政策支持
各区县(自治县)要统筹创业导师资源,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线上创业指导服务。强化贷款政策支持,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孵化对象免除租金、物管费,减免服务费、对接线上服务等,帮助在孵企业渡过难关。疫情期间,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享受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政策办理效率。
五、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实防疫力量
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身体健康、熟悉当地情况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劳动者,用于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和社区(村)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充实一线防疫力量。从2020年2月起按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社区(村)为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做好健康检测和医疗保障工作。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应参考社区(村)常住人口规模和就业补助资金总量进行合理开发。
六、强化分类跟踪服务管理
对从湖北返渝人员,要通过发送慰问短信、慰问信等形式,做好安抚和疏导,鼓励其居家隔离并每周电话回访一次,提供线上或电话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因“封城”等疫情防控暂时失去岗位和收入来源的,要推荐一批临时性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并主动与输入地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岗位需求信息和用人单位开复工时间调整情况,待疫情结束后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失业人员,推行失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将失业职工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时间延长3个月,确保在疫情期间失业的参保人员“不跑路”也能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一般企业,要严格督促其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时间,并指导其充分利用员工返岗前窗口期,提前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对为疫情防控提供紧缺物资保障的复工企业,要主动对接,调动一切力量做好用工保障,优先落实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对其中确实需要外地农民工提前返岗的,积极协调输入地人力社保部门在医疗保障、健康检测、人员运输等方面提供一切必要协助,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工作协调。及时跟踪疫情变化,持续做好节后企业用工和市场供求监测,结合实际细化制订本区县工作预案。要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部门防疫防控要求,督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窗口单位及时进行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检测设施,提高工作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就业服务正常开展。要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服务场所、服务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发布防控疫情做好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促进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严防大规模摩擦性失业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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