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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没有申报替企业垫付养老金费的职工。务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企业或主办企业(留守处)进行申报登记

2017-09-27 双鸭山之声


公   告


我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任务,请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没有申报替企业垫付养老金费的职工。务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企业或主办企业(留守处)进行申报登记,望互相转告。逾期不申报登记者,视同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双鸭山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来源:双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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