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数据治理研讨会在京召开,金杜与中国信通院、中国网空院联合发布《2022年数据治理研究报告——数据要素权益配置路径》
2022年7月15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第三届数据治理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单位,共同举办此次会议。会上,金杜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简称“中国信通院”)和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简称“中国网空院”)联合撰写的《2022年数据治理研究报告——数据要素权益配置路径》正式发布。
(研讨会现场)
中国信通院副院长王志勤,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尤雪云,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处长杨艳秋,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斌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网空院副院长钱贤良,金杜高级合伙人、金杜数字经济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合伙人宁宣凤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金杜合伙人吴涵出席会议。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荣美主持会议。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介绍了此次数据治理报告的主要结构与重点内容。报告围绕数据要素权益配置的重大意义、内涵解构、关键症结、探索机制和总体思路及实现路径等五个方面,深入解构和剖析数据治理与数据交易的内在原理,在集合政产学研多方意见和智慧的基础上形成。作为报告的联合发布单位代表,宁宣凤律师结合数据合规与数据流通交易的法律服务实践,对数据要素权益分配规则进行了回顾和提炼,同时对探索符合我国市场实际需要、具有我国地域和时代特色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数据要素权益配置规范表达了积极期待。
在专题研讨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时建中教授分享了在数据治理方面的经验,提出数据治理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强调将数据作为资源或生产要素的治理,与数据作为信息载体的治理规则相区分。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从数据治理的外部秩序和内部规则两个视角,对数据的多维属性特性和赋权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指出数据赋权后的规则设计应重点考虑的方向性问题。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刘金瑞重点就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和治理问题分享了看法,并从境内外多司法辖区的比较法视角提出公共领域的数据开放趋势。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裴轶分析了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和流通开放的发展路径,提出数据治理的核心是实现“数据的有序流通”。研讨会在政产学研各界领导、专家和同仁热烈的讨论氛围中圆满落下帷幕。
在本报告的合作撰写与联合发布过程中,金杜和金杜数字经济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以积极参与合作研究的方式,有效建立起与数据治理政产学研各界充分沟通的机制,并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优势,与各界共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竞争与发展。
数据治理研究报告
——数据要素权益配置路径(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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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撰写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杨婕、王雅蓉、杨春白雪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李晓娇、王奕彤
金杜律师事务所:吴涵、姚敏侣
封面图源:火元素·陈幼坚
责任编辑:赵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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