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人注意!轻微事故不及时撤,造成拥堵要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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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管部门昨日明确表态,发生事故后,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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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快处”这个概念引入以来,给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事故处理带来了便利,也为城市交通畅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过,有一些明明可以快处的事故,当事司机却不愿撤离现场,一定要苦等交警前来,结果造成道路拥堵。
南京交管部门昨日明确表态,发生事故后,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据悉,2017年一季度,全市已有83名驾驶人因未按规定撤离现场被交警处罚。
南京交管人士表示,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坏,车辆可以继续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造成人员伤亡的;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等六类情形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
交管人士提醒,对于可以撤除现场的事故,一定要遵循“先取证,再移车,后协商”的原则。事故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等方式固定事故相关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微信事故快处”仅需3个步骤:
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可直接进入“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在工具栏菜单第一个就是事故快处。选择自助快处后,按要求上传事故位置,拍摄三张照片并上传,随后就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输入车牌号,并上传驾驶证、行驶证的正副本、交强险标志背面或保单照片,再按照提示信息根据事故类型和当事双方协商结果,选择一种网上远程处理方式,填写表格,完成操作后提交。
3、事故当事人会收到“025110123”发送的定责短信,同意定责结果回复“1”,不同意定责结果回复“2”;双方都同意,会收到“025110123”发送的事故号SG******的短信,在接收到事故号后,就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了。
(综合:南京交警、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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