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极了刑事罪案的审判,那种生命危在旦夕,生死一线之隔的大审判。那种压力的厚实和生命的脆弱是你在空气中都可以感受得到的。在人山人海的法庭上,有一半的民众痛恨着被告,而他的律师和另一半的民众则祈愿他能无罪释放。作为辩护律师,你唯一能做的是利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寻找对手的漏洞,然后发起闪电般的攻击。
——戈德夫利·艾扎克
美国著名刑辩律师
十大无罪辩护
2018 “中律评杯”
2018年1月8日下午,在全国律师、新闻界享有盛誉的“中律评杯”2018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在京成功发布。
此次评选活动是由律媒百人会发起,黑龙江案例法学研究会、北京市知识产权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虚假诉讼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海关法研究中心、中国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知识产权出版社知识产权案例网、“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一法网、蓝媒汇等联合支持举办,北京市律媒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
本次无罪辩护案例评选的评委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奋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许兰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王誓华律师。
结合网络评选的结果,以专家投票意见为主,最终根据案件的影响性、复杂性、辩护难度和社会意义,确定了2018年度最大无罪辩护案例和2018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
其中,2018年度最大无罪辩护案例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该案是本次评选活动中唯一的五位评委全部投票支持的案例,鉴于其在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方面的重大影响和深远意义,特评定为2018年度最大无罪辩护案例。
小法将带领各位近距离了解十大无罪辩护的获奖名录,了解其中的胜诉密码。
1
首先祝贺三起案件的律师可以得到这个奖项。作为一名刑事辩护的律师,我们清楚地知道,能够拿到一张无罪判决是非常不容易的。
从材料中,我无法看出我们的律师们是如何进行辩护的,辩护的策略是什么。
但我注意到,在李龙案中,在一审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辩护人利用辩护技巧将有罪证据变成了无罪证据。
尽管每个案件都有每个案件的差异,但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律师的敬业以及精湛的辩护技巧。
有些案件中,我们律师尽心竭力地为当事人的案件做刑事辩护的同时,案件最终可以被判无罪,还有一半的功劳在法官这里。在现在的司法体制下,法官判处有罪、罪重,是很容易的,而判无罪、判罪轻却很难。
在这样的司法体制中,我们可以逆潮流而动地拿到无罪判决,除了我们律师的功劳之外,法官功不可没。
在这些无罪案件中,我除了关心代理律师是如何进行辩护的之外,我还想知道,法官是怎么想的?什么原因导致法官有勇气作出这样的无罪判决?
2
通过梳理这三起获奖案件,我总结出了三点共性:
其一,三起案件全部都是暴力犯罪且涉及死刑的案件;
其二,这三起案件从案发到案件反转为无罪,都超过了20年的时间;
其三,三起案件的辩护人我都认识,而且,我或多或少都参与了这三起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的辩护律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评价辩护律师在冤错案件中的作用呢?
我的理解是,刑事案件申诉之难,并不在于人们对法律以及案件技术含量等认定,艰难之处在于辩护律师在整个申诉过程中所经历的内心的巨大压力和困惑。
当冤案中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人用一种期待的眼神看向你,辩护律师是如何忍住不泪奔的?
当辩护律师在整个十年、二十年的过程中,当你面对某些司法机关的人员冷冰冰的眼神、硬邦邦的态度,如何能忍得住不拍案而起想骂娘的?
这样的一种痛苦的忍耐,才是辩护律师在冤错案件中,所承受的最大压力。
此时此刻,我们应该歌颂我们的辩护律师。
第一,我们要祝贺他们。每一起冤错案件的推翻,身为辩护律师都能都得到自己人生中的一次修炼。
第二,我们要感谢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们。通过这样的案件,让我们感受到法律人都是人的这种人性光辉在闪烁。
我想说的是,这些年,我们通过冤错案件得到纠正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虽然很艰难,但我们需要时刻提醒自己的是,这些案件虽然未必能让我们的法治得到巨大的进步,但只要冤错案件翻过来一起,我们都有可能去拯救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甚至我们还有希望能够激起我们某些司法人员的那颗冰凉的心。
最后,向我们的律师致敬,向我们的媒体朋友们致敬。
3
各位朋友,在今天这样一个以律师和媒体人作为主角的活动中,钱烈阳律师、张青松律师在刚才的点评中都没有忽略法官在无罪案件中的作用。
这一点,我感到非常欣慰和高兴,因为,在我32年的法律从业经历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人民法院担任法官,现在还有着浓重的法官情结。
今天,我也借钱烈阳律师、张青松律师的话题,并结合宫庭海无罪案件,谈一谈无罪判决是怎么做出来的。
在我看来,一起案件的无罪判决,绝不是仅凭一名法官的公正就能做到,也绝不是辩护人振臂一呼就能实现,其中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坚持。
我们发现,有相当多的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往往不再坚持,甚至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成了一种心理暗示:自己是有罪的。
我们很多律师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形:律师积极地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但是种种原因出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妥协的情形,不再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的努力功亏一篑。
第二,律师在无罪案件中的努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一个比喻:从公安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过程,就是一个吃饭的过程。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厨师已经把饭做出来了,不好吃,有时也得勉强将其吃掉。
如果没有一名律师坚持不懈地努力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可能带来的后果是会最终形成一起冤案。
第三,法官、检察官在无罪案件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无罪判决是法院作出的,法官的功绩一定不能抹杀。
事实上,我们也不过多地苛求法官对每一起无罪的案件都能做无罪的判决,因为影响到一起案件判决的因素是非常多的,有很多显规则,也有很多潜规则,法官有时也是无奈的。
第四,影响案件无罪的还有一股力量,就是媒体人。
我们注意到,冤案之所以能够被平反,与广大媒体人的推动有着重要的关系。几乎我们在每一起冤案得以平反的背后,都能看到媒体人的影子。
谢谢大家!
4
首先恭喜获奖的各位辩护律师们。今天,我主要想表达以下三点。
第一,无罪难。
这是中国律师界同行的一个共识。李白曾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在中国,无罪难,同样“难于上青天”。
现在,我们的无罪率连千分之一都达不到。
有的律师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可能连一起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都没有。有的律师在近些年办理了多起无罪成功的案例。
在我看来,无罪案件之所以难,有观念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也有具体制度的原因等。
观念的原因,比如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制约。具体的制度,比如考核等。
第二,知易行难。
很多基本原则、法律原理,我们都是耳熟能详的。包括很多法律人,都是读同一本书,都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
但是,为什么对于一起案件的判断,大家的分歧会那么大?
检察院指控,构成故意杀人,法院最后也按照故意杀人判了,后来,经过律师的努力和家属的坚持,经过媒体的呼吁,最终,案件被宣告无罪了。
同时,我们最熟悉的法律原则是否得到充分贯彻。
比如,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间接证据要形成锁链,排除合理怀疑,等等。
第三,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律师通过梳理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能够判断出来,其行为是否符合某一项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若其不构成犯罪,那么,律师应当坚决地进行无罪辩护。不要有任何的犹豫、彷徨以及畏惧。
希望我们的世界能够达到天下无冤,这也是我们最完美的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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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法期盼天下再无冤案;小法期盼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律能成为公民的“保护伞”;小法期盼在未来的道路上,每个人都能极具安全感地大胆前行…… 更多活动花絮,请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即可欣赏。据说花絮中有小法,哪位火眼金睛能一眼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