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路上系列
李耀辉律师
律媒互动
旅游法整装出发
原载于《方圆律政》 作者|李耀辉
驱走聋哑人维权路上的“拦路虎”
原载于《南方周末》 记者|张问之
开车用手机该不该入刑
《法制晚报·看法》 特约评论员|李耀辉律师
获奖者之一|李耀辉律师
2018年1月8日下午,在全国律师、新闻界享有盛誉的“中律评杯”2018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在京成功发布......
河北男子被控绑架杀人获死缓
入狱12年仍未找到被害人尸体
原载于《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记者|陈均俊
原载于《燕赵都市报》 记者|刘岚
受访者|李耀辉
这两天,一张呼吁“拐卖儿童判死刑”的图片在社交网络上大量转发,成为热议话题。此前,一个关于“你是否支持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判处死刑”的话题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专业、法律角度来讨论一下了。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李耀辉律师:对于网友们的判处人贩子死刑的观点主张,我认为网友们只具备了朴素的法律观念,而一些法律人士也不假思索的加入声援,在我看来有失明智。
的确,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是恶劣的,但每一个行为都属于社会现象,并不是只有死刑才能真正抑制住犯罪,也就是说死刑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事实上,我国目前实行宽严相济的刑法,坚持少杀、慎杀,网友主张将人贩子处以死刑进行立法,是不符合当前在减少对死刑的量刑处理的国情的。
我个人认为,应该坚持目前的法律法规,至于抑制贩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则需要在具体执行上、程序上更加严厉,国家重视拐卖儿童罪,同时细化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阻止贩卖儿童的渠道。
原载于《河北法制网》记者|张世杰
河北经贸大学新闻中心记者|武春霞 梁静
新浪河北 受访者|李耀辉 尹灿星
受访者|李耀辉
特约观察员|李耀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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