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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辉| 醉驾案血样未低温保存程序违法,导致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失准

李耀辉律师 法耀星空 2022-07-05

血样未低温保存程序违法,导致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失准李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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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1591字,阅读约需要4分钟......


经科学研究表明,血样低温保存对血液质量影响较小,在高温或者常温保存下,血液质量变化快,导致由凝血和发酵现象,血液酒精含量结果偏高。



 

 

我在办的一件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存在重大程序违法问题。在妨害公务罪中,三名出警人员都是警务辅助人员,没有执法主体资格,案发后交警队声称是由一名交通警察安排出警的,我认为安排辅警协助至少一名有警察证的交通警察执法尚可,但安排警务辅助人员单独执法显然是违法的,职务行为是非法的,此外,本案在执法权限、内容、程序均存在问题。

 

妨害公务罪的本质是通过对正在依法进行的职务行为的公务人员的利益侵害以阻碍公务活动,一旦职务行为不合法,执法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就阻却妨害公务罪的成立。所以说,这个案件中的妨害公务罪是不成立的。

 

在危险驾驶罪中,我们还注意到一个重大程序违法问题,血样提取、保存、送检程序接连违法,初检和复检的送检过程中都未对血样进行低温保存,这将导致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失准,这一点检察机关应当也是认可的。

 

进一步说,本案的血样的保存、送检程序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仅构成程序违法,而且在案的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邓二精危险驾驶无罪案中((2018)川1703刑初31号),法院认为在未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迟延送检,违反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检验期限,且公诉机关亦未出示血液样品是否在低温下保存的证据,送检不符合规定。故关键性证据血液乙醇含量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定罪证据。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19522—2010》《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GA/T 1556-2019)》规定,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按检验规范封装,低温保存,及时送检。提取的血液样本应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冷藏温度应保持在低温2℃~8℃之间。检测完毕后,复核样本应放置低温冰箱冷冻保存,冷冻温度应当保持在-10℃~-18℃之间,保存期限不低于3个月。血液样本送检过程应保持低温。”


 

在《不同保存条件对人体血液中乙醇浓度的影响》一文中,作者用顶空自动进样—气相色谱法考察不同保存条件对人体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的影响。通过单因素影响试验与正交实验优选最佳保存条件,并对多浓度水平的乙醇人血样本进行长期冻融试验。结果显示最优保存组合抗凝剂为枸橼酸钠,保存温度为-20°C,在此条件下存放3月,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无明显变化。为了对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查,标本使用后仍须立即密封保存,以保证复查结果的有效性。

 

在《保存温度对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影响》一文指出,“保存温度是影响血液酒精含量准确测试的因素之一,实践中血样保存温度不规范统一,使用随意性大。由于不同温度条件保存血液时对血液稳定性有影响,这样势必会影响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对疑似酒驾人员的认定有失公正。因此,血样保存温度的选择统一规范迫在眉睫。”

 

其实,规范血样保存温度已经在实践中达成共识,在《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GA/T 1556-2019)》中早就规定,提取的血液样本应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冷藏温度应保持在低温2℃~8℃之间。检测完毕后,复核样本应放置低温冰箱冷冻保存,冷冻温度应当保持在-10℃~-18℃之间,保存期限不低于3个月。在某市公安局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中,也明确指出了血样应当使用冰箱保存,冰箱的温度应当设定在4℃以下。


 

毋庸置疑,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会受到检测方法、储存容器、保存温度的影响,其中温度是影响血液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而血液质量的变化必然会导致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失准。

 

经科学研究表明,低温保存对血液质量影响较小,在高温或者常温保存下,血液质量变化快,导致由凝血和发酵现象,血液酒精含量结果偏高。也是基于此,为了确保血液酒精含量结果测试的准确性,以上两个标准提出了对血样需要低温保存的规定。



  

作者|李耀辉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TEL:177 1711 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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