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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查询工商档案被羁押一年多(调查取证风险不是一般大)

2016-05-03 人力资源经理

不予起诉决定书

                                           

                                        京二分检刑不诉〔2016〕X号


不予起诉人屈XX,女,1976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汉族,研究生文化程度,案发前系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生地XX,户籍所在地XX,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4年5月13日被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经本院批准,于同年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5月18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XX,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XXX,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屈XX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4年11月13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1月15日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案案件材料,期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自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4日;自2015年3月2日至4月3日),并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自2015年2月16日至3月2日;自2015年5月5日至5月19日)。

经本院依法审理查明:

被不起诉人屈XX于2014年3月,利用律师执业便利,提供虚假委托协议,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打印了含有公民身份号码、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多项公民个人信息的4家公司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后提供给他人使用。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屈XX非法获取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等有关法律规定,但依法尚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屈XX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6年4月26日

  每个律师都有过查询工商档案的经历,查询工商档案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只要手续齐全,都能查询。虽然本案最终被不予起诉释放,但屈XX被羁押了一年多的时间,失去了一年多的自由。本案对于我们的警示意义在于,即便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存在真实的委托关系,相关的手续也一定要当事人亲自签署,存不得半点虚假,律师执业需要谨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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