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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权利让怀孕女员工提前休假吗?

2016-06-14 人力资源经理



我是一名私企的员工,工作已有两年半,现在怀孕有7个月了。早在刚怀孕的时候,公司领导就筹划着招聘新人顶替,让我早点休假。

  新人招到后,我教的很用心,可就在上周我们经理说对我说考虑到我身体不便,让我一周内交接清楚工作,然后提前休息,也没提休假期间发不发工资。前几天在工作群中,副总提出因前期公司网站效果不佳,要追究责任。这个工作我参与过,现在公司想借此为由追究我的责任,其目的是为我在休息以后为扣留工资找理由。

      现在快临产了,我的生育津贴、社保报销还都需要经过公司才能取得,我既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又有点投鼠忌器,我该怎么办?


        真为这名怀孕女职工打抱不平!女职工确实在职场中会遭受一些不公平的对待,这对职场女性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案例中原本以为公司领导对待女职工还挺不错的,考虑到女职工身体不便,让其提前休息,但后面领导在工作群中因公司网站效果不佳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女职工认为在其休息期间会遭到公司恶意扣工资。面对这样的局面,女职工该如何是好呢?确实挺难办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不过办法还是有的,且看下文分析。

   

   了解情况,摸清公司真实意图。

   现在的情况不明,更多是你的个人猜测,这种猜测反而会令你感到不安。与其胡乱猜测,不如主动去了解情况,摸清公司的真实意图。案例中提到领导考虑到你身体不便,让你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然后提前休息,但是没有提休假期间发不发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好,同时了解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在给领导批假的时候顺便问一下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就你目前的情况看,你现在已经怀孕7个月了,按照相关规定,符合休产前假的情形,工资待遇是正常工资的80%(各省的规定略有不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是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是,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不知道你所在地区政策如何,你可以了解一些。但是这个产前假需要公司批准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批准的话,女职工是不能享受产前假的。如果你只是怀孕4个月的话,是不能休产前假和产假的,如果确因身体不适的话,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前提是需要医院开相关的证明。

    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领导在工作群中因公司网站效果不佳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个工作你也参与其中,你猜测公司有可能借此追究你的责任扣你休息期间的工资。在情况还没有发生的情况下,你这种猜测是对公司的不信任,毕竟公司网站效果不佳,虽然你也参与其中,但并非全是你的责任,其他人也有责任。如果公司真要追究你的责任,会下发相关通知文件的,公司处罚不公,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把女职工列入法律保护的对象,也因此赋予了女职工很多方面的权利,例如休产假和产前假。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予女职工休产假和产前假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真走到这一步,你和公司就没法“愉快玩耍”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到不得已走的最后一步,如果公司只是“小处罚”,你又何必跟公司计较呢?而且,你的生育津贴、社保报销还都需要经过公司才能取得,这确实有点投鼠忌器。但为了避免你和公司走到撕破脸的地步,你可以找你领导好好聊聊,一方面跟领导表明你休产假回来后会更加加倍工作,另一方面向领导说说相关的法律规定。你在这家公司都工作两年半了,虽然这是一家私企,但无论如何领导对你还是很关心的,要不然领导也不会让你提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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