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退休年龄但社保没有够15年,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正常退休要给补偿金吗
员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因为员工的社保没有交够15年,办不了退休该怎么办?
如果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才能保证两者的程序合法?企业和员工如何操作?
那么正常员工退休要给补偿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对于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约未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退休之前还在劳动期里,就必须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另外,参照《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条,“劳动者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年限、缴费数额不足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可向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寻求解决。
在实务操作中,此类现象非常普遍,与社会的发展进步有关。农民进城入工,不分年龄大小,很多人务工时的年龄已经超大,按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都要签订劳动合同,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往往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距离现退休年龄已经不足15年了,处理类似的纠纷时,多数情形下采取了双方协商的解决方式,从实际出发,如果该员工各方面精力尚能从事该企业一定岗位的工作,建议企业继续延用这部分员工,使其达到社保缴费的最低年限,减少社会压力和员工的负担,具体的情况还要考虑各地现实的规定。
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满15年怎么办?
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止,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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