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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吉林省“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2017-09-20 明仁城规设计院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吉林省“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省设省级河长的松花江、嫩江、图们江、伊通河、饮马河、鸭绿江、辉发河、东辽河、拉林河、浑江、查干湖等“十河一湖”的省、市、县、乡四级486名河长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级河长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吉林省河湖治理与保护。

  附:吉林省设省级河长“十河一湖”四级河长名单

  特此公告

  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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