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杀人者,奸商!

2017-02-20 宗隆隆 文艺流

最近,武昌火车站一碗面引发的血案领衔了新年第一桩最无力吐槽杀人案。
面铺老板雄踞火车站多年,人五人六,经过了天南海北五湖四海各色人脸。经验教会他,没人敢惹地头蛇,在这个十平方里,他说了算。
这是他的规则。
杀人者胡某,从四川山区远赴他乡,老实本分,从小受村头恶霸,各级墨吏欺压惯了的他,再也无法忍受这般明目张胆的欺负老实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他这并不管用。别人忍得,他忍不得。
这是他的规则。
一碗面多要了一块钱,一句“吃不起就给老子滚”,像拎鸡鸭鹅一样,顺搭手掐起了食客的脖颈,面铺老板没想到,这套业已使用的炉火纯青的动作,这次却搭上了自己一颗首级。
自古以来的杀人手段里,斩首是最富有古典情怀和教化意义。果决,干脆,手起刀落。
杀人者是否拥有“免死金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一击,能否敲醒无数的后来人,让更多人不再拥有举起菜刀的机会。

杀人者胡某性格乖张暴戾,一大批怀有“古仁人之心”的网民声嘶力竭地谴责:“死者何辜?死者十岁的孩子何辜?”笔者要反问,牛二何辜,牛二八十岁老母何辜?镇关西何辜,镇关西一门老少何辜?西门大官人何辜,西门大官人满堂妻妾何辜?

胡某是杀人者,而被杀者何尝不是杀人者?

由此,笔者想到了去年看过的一部电影《追凶者也》。
在电影里,笔者注意到了这样一条暗线,杀手董小凤,二十七八岁,数年前他抢劫金店,豁出命抢到的金链子竟然在水里漂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被奸商坑。后来,他潜逃多年,做了夜总会保安。做事讲究细节和名声,但脑子里经常缺根筋。爱上了夜总会里的一个坐台小姐,两人计划赚钱去省城买房子,却被开发商变卦加价,为了筹钱不得不接了杀人的单子,做了杀手。这是他第二次被奸商坑。
与此同时,奸商钱老板为了除掉宋老二这个拆迁钉子户,雇了董小凤去杀他。
宋老二是受害者?不,他也是个奸商,为了修车生意,在路上撒钉子,间接害死了去他那修车的摩的师傅猫哥。
对于董小凤而言,他作出的种种罪行,也是被社会逼的。勤勤恳恳工作是永远无法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有些犯罪是被人逼迫的,而逼迫者却逍遥法外,反而在表面上成为了受害者。
董小凤说,他最恨奸商。他最后死在警察的枪口之下,也完全是拜奸商所赐。
董小凤早年买房遇上坑爹开发商,抢劫金店遇上奸商,卯足劲想最后干一票从此远走高飞,但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按照他的料想。
然后作为受害者,董小凤已然完全没了翻本的机会。而逼迫他成为受害者的人,却依然逍遥法外。没有哪一把菜刀会去砍向他们的脖颈。

宋老二也是受害者,但猫哥因他而死,他也是一个杀人者。
坑杀别人,是每个奸商的规则。不管他有心还是无意。
而被坑的人,往往选择默默忍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大多数人在面对奸商时为自己定一个规则。董小凤就是一个这样的人,胡某却没有选择做这样的人。
每个人在命运面前都像一个荒诞愚蠢的小丑,惹的围观的群众放肆大笑,可是欢笑过后,又让人阴冷的仿佛被抽了一巴掌。
人类从诞生开始,都遵从自然世界制定的规则,上演生存游戏。这种由人类的敬畏造就的规则,反哺人类,教人去如何做人。
当礼崩乐坏,所有敬畏都消弭,自然制定的规则也无从说起。人类开始自己成为规则制定者。
这个世界已经进化到不具备教人去如何做人的能力。人也越来越不像人。各种野蛮生长的规则不断发生冲突,最终酿成惨案。
人性的恶达到了一定的浓度,整个社会就是一出闹剧。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剧情,该如何上演。
所有人都不会料到会有胡某出现,包括每个城市火车站周围的店铺老板,法律和暴力机关视若无睹,赌徒心态让他们嗜血成瘾,万分之一被杀的几率,都抵不过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多挣一块钱的可能。他们依旧按照自己的规则,去“服务”南来北往的过客,等待着无数个多要的一块钱,也等待着下一个“杀人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