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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消费券又来了!
为进一步激发餐饮消费潜力,助力餐饮企业加速恢复发展,推动湖北省商贸流通业全面复苏,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意见,拟于12月中下旬利用2023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以下简称首轮消费券)节余资金发放2023年“惠购湖北”岁末消费券,活动框架、工作体系总体不变,消费券种类、发券平台、领取和使用规则等略有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券种
餐饮券
二、发放平台
2023年“惠购湖北”岁末消费券由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抖音等5个平台发放。
三、资金来源
以上5个平台经第三方审计的首轮消费券节余资金(含省市两级财政资金)20,1385,43.56元。四、面额及核销比例
五、使用场景
六、发放、领取、核销时间及规则
为充分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轮岁末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2月31日。
活动期间每天10:00开始发放,当天24:00截止核销。
消费者每天可在所有5个发券平台任选3种面额中的1种面额抢领1张消费券,理论上每位消费者每天最多可在5个发券平台各抢领1张共计5张消费券。
当天抢领的岁末消费券限当天使用,当天未使用的岁末消费券作废,其对应的资金自动滚动到第二天继续投放。岁末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某一市州、某一平台资金用完后,该市州、该平台停止发放,资金未用完的市州、平台继续发放至活动截止。
七、特别提醒
一是岁末消费券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二是岁末消费券严禁套现,广大消费者、商户应规范领取、使用及核销。消费券套现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诈骗罪。近期,武汉公安机关已全链条打掉一个套现家电消费券涉网络犯罪团伙,刑拘了包括公司法人、公司管理层、店长、“黄牛在内的20余人。特此警告那些企图通过消费券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的不法分子和不法商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是囤券无效,吁请广大消费者理性抢券!
来源丨湖北发布、湖北省商务厅责编 | 董晶菁审核 | 李登清、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