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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霸州在努力前行

2018-04-26 霸州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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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主线,全面提升水、气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蓝天保卫战。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抓好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通过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抓好燃煤污染减排;通过整治各类烟气治理,抓好焚烧污染减排。继续深入开展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截至三月底,我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9%,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同比下降18%工作目标;秋冬季重污染天数18天,同比下降69.5%,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同比下降15%工作目标,环境空气明显改善。

全面做好乡镇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协助市大气办研究细化《霸州市2018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积极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及时掌握各乡镇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每月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专题通报,报市大气办审定后发布。截至目前,已编辑2期《霸州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报告》。


大力开展水污染治理

石沟干渠生态砾石床湿地水体净化工程。该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已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中标施工单位于2017年9月中旬进场施工,预计2018年6月底前工程投入使用。该工程完工后将确保汇入大清河水质达到五类水体标准,有效解决我市大清河流域水质达标问题。

胜芳第二污水处理厂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排查整改工作。对我市所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79眼井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我市南孟水源地、霸州镇等13个乡镇水源地存在的18处问题,督促有关乡镇(区、办)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全力配合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对我市开展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的中期评估工作。

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我市共有纳污坑塘510个,截止2017年底已全部完成治理验收工作。目前,我市已印发《关于开展纳污坑塘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办)立即开展整改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筹划工作。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2016年8月启动了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确定采用PPP模式实施本项目,市政府已授权市环保局作为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及实施等工作。目前,该项目选址工作已完成,正在办理土地调规和征地等前期手续。

霸州市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我市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八座(投运七座),日处理能力达18.2万吨/日,总投资约6亿元,是全省污水处理厂最多、处理能力最大,投资最多的县市之一。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五座,分别为霸州市污水处理厂、霸州市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霸州市胜芳第二污水处理厂、霸州市东段污水处理厂和霸州市信安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水量15万吨/日,五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齐全。霸州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共三个,分别为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霸州市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水量3.2万吨/日,截至目前,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均已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霸州市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和年度考核要求,2017年底,我市四座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均已进水调试,全部完成。正在积极加强后续运营管理,做好活性污泥培养,中控系统更新,管道井回填,道路硬化,厂容厂貌整治等工作。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加大已建成的38座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管理,采取第三方运营方式对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维护。《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用列入2018年预算的请示》已获得政府批准,报财政局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积极督促其他八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加快建设进度,目前设备已采购完毕,正在施工建设。石沟、崔庄子、王庄子、王泊四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执法人员检查散乱污情况

推进涉酸企业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涉酸企业停产治理工作。首先,所有涉酸企业严格按照“涉酸企业验收29条”标准停产整改,并明确了环保、公安、水务、安监、质监、乡镇(区、办)的监管责任,同时,在市直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3个联合执法组,对72个涉酸企业分片开展巡查监管验收,目前,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通过验收,其他企业正在整改当中。此外,为全面解决我市在涉酸危废管理当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自3月10日,市涉酸企业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交警、交通部门抽调27人,执法车3台,分为三个大组,在涉酸企业集中区域周边主要国省干道、高速入口设置7个卡口,对过往运输酸及废酸车辆进行24小时检查,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车辆依法查扣,确认为非法运输、转移盐酸及废酸的,移交环保、公安部门追查来源去处,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目前,设卡组已检查相关车辆50余台次,对其中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人员移交公安、环保部门处理,公安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运输危险物质的4名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

工作人员联合供电部门进行散乱污治理

推动和配合乡镇开展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廊坊市关于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规范“散乱污”关停企业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和配合乡镇做好“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升级改造工作,1月份,市环保局抽调8个执法中队,与东段乡政府一起,对牛百万村、董家堡村所有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挨家挨户现场检查,对无手续、无设施的涉气、涉水企业严格按照“散乱污”认定标准进行认定,确属“散乱污”的,立即关停取缔,实施“两断三清”,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采取措施,此次行动,共排查企业145家,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39家,取得了较好效果。春节过后,在乡镇的要求下,市环保局抽调8个中队配合胜芳镇、东段乡、辛章办事处、霸州镇又排查了30余个村街,目前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为进一步规范“散乱污”关停企业停复电工作流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散乱污”关停企业停(复)电工作的通知》,市环保局致函供电公司,落实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日常电量和负荷监测责任,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送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

来源:霸州发布

撰稿:徐国庆 编辑:张兮 编审: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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