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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智客空间

好消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8年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与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快来联系秘书处小蜜申请吧!


《2018年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深圳市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资助,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等。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与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使用单位为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申请单位应与每一家使用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

(二)示范范围: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

(三)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本单位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四)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当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经验。

(五)该计划属于竞争类计划。竞争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技术创新资助、创业资助)、创客计划(创客创业资助、个人创客)等。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不得申报。

2. 申报单位为企业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或2016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已承担2017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3. 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类项目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4. 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且为2014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其项目组成员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17年度竞争项目1项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六)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

(七)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示范项目的建设方式、总投资概算、技术方案、商业运营模式等);

(十)申请单位与每一家科技成果使用单位签订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示范项目的科技查新报告(一年以内);

(十二)其他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 7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 7月24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领域:曾鑫鹏、李时(88101054、88103596)

生物与资源领域:王绍文、刘擎(88121057、88121058)

材料与能源领域:张俊、蒋斌(88100739、88103124)

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王佳佳、张智勇(88125001、88103956)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六、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处室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达)——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八、审批程序

分批处理。


说 明:

1.各申报单位报送我委相关数据,需同报送市统计局数据保持一致。

2.有联合申报单位的,必须在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没有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3.申请科技应用示范项目之前,申请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各类风险,尤其是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风险。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及其所依附的设备、设施应经第三方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检测合格;同时,需要制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对员工和使用对象进行培训、演练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使用。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投入运行使用期间,应加强运行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防范和避免因该项目的运行使用导致发生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故或产生次生灾害。



《2018年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项目

一、申请内容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办理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各区(新区)考察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申请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1、申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2)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3)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申请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2)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留学人员回国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留学回国人员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 (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

(3)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申报单位未获得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

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四、办理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8.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9.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除第2项材料外,其他复印件需验原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4日。



【2】创客创业资助项目


(一)申请内容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二)办理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1、申请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创客创业资助条件:

近2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或团队、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普通创客创业资助的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企业。

(四)申请材料

1、(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团队负责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大赛晋级决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5、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5日。


【3】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项目


一)申请内容

对来我市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

(二)办理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具有2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海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即项目负责人)在深圳市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2.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注册时间均不超过5年;

3.项目负责人已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获得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类或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人才确认并处于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企业股东,且在项目执行期内须全职在申请单位工作。

(四)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8.企业信用信息单(项目负责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9.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10.2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海外专家须提供我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市或其他城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有海外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作签证、任职经历证明等,验原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

12.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14.项目负责人获得海外院校、机构录取、录用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15.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论文的首页和摘要复印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1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26日。


【智客空间简介】



智客空间位于宝安区智谷科技园,由深圳市虚拟现实产业联合会携手深圳市华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众筹二十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创建了目前中国唯一国家级AR/VR创客空间。空间场地总面积约2800平方米,由深圳市金大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依托宝安区发达的制造行业,智客空间重点引进、孵化VR、AI、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创客团队,并汇聚了来自各行业的100余位优秀导师,为创业团队提供关于文化、技术、培训、社交、金融等几大类型的服务,旨在打造专业的VR孵化器。

智客空间环境优雅、配套完善。创客们可根据需求选择独立办公区或公共服务区,还可享用VR体验馆、VR剧院、智客学院、VR实验室、造物吧、访谈区、座谈区及多媒体会议室等公共配套设施。

智客空间由深圳市委常委、前海管理局党组书记田夫亲自授牌,在2016双创周期间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授牌,也是中国移动南方地区唯一授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作为中国最活跃的新兴产业加速器,智客空间现拥有550多个已注册的企业会员,目前主要孵化阿U、未来社区、原点创新、升大教育、算云科技、美房云客、北京猫眼视觉等创业项目。

智客空间VR展示体验中心汇聚了联合会核心会员(亿境、蜗牛窝、瑞立视、0glass、纳德光学、小宅VR、圆周率、思路名扬、麦视、博浦、无界、超凡未来、奇境科技、Insta360、37度2VR、未来科技、精敏数字、晟钬数码、瑞立夫、维雅幻维、奥灵柯、物联通、龙之印象、阿宝科技、裂石影音等)的VRAI产品。

智客空间成功举办了100多场技术、设计及资本对接的相关活动,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联系电话:0755-27807665    0755-84571007    18666210303  1368831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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