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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镇一居民因发布不良信息涉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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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龙南镇一居民

因发布不良信息涉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4月19日,龙南县龙南镇大罗村居民廖某因发布不良信息涉寻衅滋事,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网络配图


事件原委如下↓↓

  4月18日,龙南县组织拆违人员对龙南镇大罗村寨背小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图为廖某家违章建筑。


  在拆除到廖某家的违章建筑时,当事人的母亲因情绪激动躺倒在楼面上(期间没有人推她,拆违人员有全程录像记录)。拆违人员立即拨打了120电话,龙南妇幼保健院迅速出动急救车将患者接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期间,廖某使用手机在现场录制多段录像,一边录像一边辱骂拆违人员,并扬言要开铲车压死龙南的无辜学生。随后,廖某多次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等不良信息,引起学生家长和市民的恐慌。4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龙南县公安局决定对廖某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以下为廖某所发的微信朋友圈↓↓


  据悉,廖某母亲入院后经专家会诊有高血压症状,经治疗后目前病情稳定。4月19日晚,主治医生表示,廖某母亲已具备出院条件。



龙南这起案件并不是个案还有这些人也被拘了!


2018年4月15日

于都张某在微信群传播暴力血腥视频

被警方依据《反恐法》行政拘留十日



2018年1月19日

崇义县振兴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1人死亡

但驾车途经的刘某通拍下事故视频

配音说“死了12人”,一会儿又说“死了10人”

并转发到微信群和朋友圈造成恶劣影响

1月21日

刘某通因散布谣言被崇义警方拘留十日




温馨提示


一、网上网下都受法律监管,制作、传播不良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这已经触犯法律;主动到公安机关坦白,消除负面影响,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样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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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南发布

编辑:曾钰

审核:凌虹 左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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