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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丨国枫律师在仲裁中取得重大胜利

2017-09-15 国枫律师事务所

近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称“北仲”)审理了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客户”)作为申请人提起的合同纠纷案,该案由谢刚律师团队负责,仲裁庭最终采纳了本所律师的意见,裁决支持了申请人共计1.6亿余元的仲裁请求,有力的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浙江某影视公司为共同投资摄制电视剧,分别于2012年9月28日、2012年11月9日签订两份《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投入拍摄资金共计人民币101,700,000元。但被申请人在收到前述投资款项一年期满后,却未能依约向申请人返还全部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由于案件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故前期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经过向我所律师咨询,客户拟委托我所通过仲裁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我所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迅速协助客户制定了整体方案及策略安排,并于2016年12月向北仲提交了仲裁申请。期间,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诸多实体及程序抗辩,谢刚律师团队作为仲裁案的代理人,协助客户逐一进行了有力回应,在程序上最大化地保障了裁决作出的及时高效,在实体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为客户取得了支付1.25亿余元投资成本及收益,并支付近3700万元违约金的有利裁决。


谢刚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诉讼与仲裁业务、企业上市及并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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