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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官下乡办案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愁心事、烦心事。
近日,检察官助理小余正在协助办理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了愁,因为案件到了需要对被害人询问的环节,可是被害人年纪较小,精神状态不太稳定,无法离家太远。被害人的监护人是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让他们专程赶过来一趟实在不方便。
承办此案的洪检察官听了小余的担忧后决定,“既然被害人不方便,那我们就到他们那里去开展工作”。为了避免询问时对被害人造成心理伤害和精神刺激,检察官提前联系被害人家属,帮助做好被害人的情绪开导工作,并与村委沟通,把询问场所安排在被害人比较熟悉的地方。
图一:检察官询问被害人及其家属
5月8日,经过两小时的车程,他们到达了被害人所在的村子,洪检察官先安排女检察官助理小余与被害人进行接触,在亲属的陪同下,被害人慢慢放下了戒备,检察官针对案件重点、疑点、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对案情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图二:检察官询问村书记
同时,检察官也向该村村书记进行了询问,了解被害人的相关情况,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家庭条件比较困难,被害人智力存在一定缺陷障碍,需要长期治疗,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遭到侵害以来,爷爷奶奶精神负担也加重了很多,身体大不如从前,对于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了解到这一点,检察官将相关情况向县政法委、民政局、妇联进行了报告,积极为被害人及家庭争取司法救助和社会救济,努力在办案中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温度,达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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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