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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双十一还狠丨26元4500斤脐橙,法律会当真吗?

张璐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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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双十一,据说又创造了新的销售奇迹,真的很厉害。可以说,买买买不容易,卖卖卖也离不开艰辛的努力。


比如,双十一前,一家天猫网店“果小云旗舰店”因设错价格被“羊毛党”薅垮一事,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羊毛党”,也让不少人第一次听说了法律词汇“重大误解”


事情起源

11月1日,天猫店家“果小云旗舰店”(以下简称“果小云”)发布了一条脐橙售卖链接,因操作失误,将26元4500克的脐橙写成了26元4500斤。


这条信息被B站博主“路人A-”发现,并引导自己的关注者前往店铺大量下单。有网友尝试下单成功后,将该消息在社群中传播,40分钟后,果小云的脐橙销售额超过576万,这意味着店铺需要发货9亿斤。



差额巨大,果小云无法按发布的错误价格发货,淘宝平台的相关机制使得该店不得不支付买家大量赔偿金。店铺损失惨重,并发布道歉信、请求网友收手。


“薅羊毛”的购买行为

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现实中难以被追责

但买家抓住店家的商品信息错误

“蜂拥购买”直至把店买垮

确实有悖民事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

这样的交易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保护这种

“26块钱4500斤”的交易效力吗?

最朴素的公平正义感觉告诉我们

答案是否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其实对此给出了简明的答案:“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虔法君有话说

关于啥是“重大误解”,其实法律没有再说文解字式的详细规定了,但不少权威的文章对于此有进一步的论述展开。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对于重大误解认为:“我国实证法中的‘重大误解’,显然不限于作为民法学理概念的‘误解’。民法学理概念中与‘重大误解’最为接近的是“错误”


应当说明,误解应指行为人无意之错误,若该错误系行为人有意为之,法律无救济之必要。明眼人都知道,“26块钱4500斤”其实应该叫“笔误”,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被认定为重大误解的。


但是法律归法律,当事人应如何处理?那家网店要对于已经成功下单的数十万件订单逐一向法院提出撤销之诉吗?这在现实操作中显然不可能。


我们知道,“果小云旗舰店”的痛点并不在于这些“买家”起诉要求他发货,而是他不按照合同约定发货会被第三方网店平台作出处罚。


但是,随着淘宝官方表态称其在发现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将这家店铺“保护”起来以避免更大损失,我们相信这次事件会慢慢平息:“26块钱4500斤”脐橙永远也不可能真的发货,淘宝也不会因此而没收这家小店所有保证金。


虔法君相信,“26块钱4500斤”和重大误解的话题热度会随着双十一的远去而淡化,但对于“笔误”可能产生的恐怖后果,“果小云旗舰店”有了深切的体会;


在这场“双十一”前的“重大误解网络盛宴”中更多的网上店家也会更仔细核对自己的页面文字表述,避免出现笔误式的重大误解。


而潜在的“羊毛党”多半也知道了自己的这种“半开玩笑”式的契约较真,会给商家带来什么毁灭性的后果,类似的玩笑能不能再开就是个良心问题了。


虔法君忽然想到了双十一的缘起

网络上对于“双十一”的介绍是这样的


但虔法君尤记得在2009年以前更早的时候这货只叫“光棍节”,因为1111太像四根火柴棍了,好像一堆单身汉并排立着。


于是,单身的我们赋予了它各种编排的故事和最狂热的畅想。十年过去,难听的“光棍节”变成了洋气的“购物狂欢节”,可你还记得这本是一个孤独的人渴望陪伴的日子吗



前行路上,各种陪伴未必能如愿,很多路还是要靠自己一个人走下去,我们每个人的未来还会有很多“重大误解”。


尽管有法律兜底,但人生真的没有那么多“可撤销”,一步一个脚印,走得慎重才能走得稳健。

当然,如果您在刚过去的双十一中

意犹未尽跃跃欲试,

不妨打开公平公正公开的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店看看

上新的司法网拍拍品

毕竟,人生中的各种机会转瞬即逝

捡漏也是一样的

点击链接:双十一拍卖狂欢节:法院打折不用领券!


作者:张璐

编辑:肖扬昊

审核: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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