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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这几种情况法院判:交!



很多人买了房子后

由于诸多原因新房子可能会闲置一段时间

有的人甚至几年不住

那么问题来了

新房未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瑞金法院近日调解了多起这样的纠纷

看看法官怎么说



 

案件介绍


13名业主新房未入住拒交物业费成被告


李某等13位业主购买了瑞金市某小区的商品房,均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李某等13位业主认为自己未入住房屋,未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便将13户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案件结果


业主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撤诉


瑞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座谈,耐心细致地向业主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向业主详细说明哪些才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李某等13位业主均认识到收房后未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并陆续向物业公司交纳了尚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收到物业费后当即申请了撤诉,13起物业费纠纷顺利化解。



相信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想法

我的房子买了之后还没入住

都没有享受物业服务

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虽然房屋空置

但小区卫生需要天天打扫

公共秩序需要时时巡查维护

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管理维护

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前

物业费由开发商交纳

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后

物业费就由业主交纳

所以

业主未入住新房,也需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些业主对缴纳物业费存在一些认识误区

那么

物业费是不是想不缴就能不缴呢?


 

物业费缴纳认识误区答疑


1

业主财物被偷盗,拒交?

物业公司履行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但不承担业主财产保管的义务,业主财物被盗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未提供合理的安全防范服务,导致业主财物被盗,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房屋质量有问题,拒交?

在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拒绝收房,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收房后,房屋未超过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应由物业公司向开发商报告,由开发商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履行了义务的,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业主报修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修,造成业主损失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应当按各自过错赔偿业主的损失。

房屋超过保修期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报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业主专有部位和保修范围外的维修,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属于物业公司的义务,那物业公司不对此负责,业主不得拒交物业费。

3

小区公共设施坏了,物业公司一直不修,拒交?

物业公司应当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如发现小区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需要重大维修、改造,应当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经业主大会决议后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如果未按物业合同约定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应当按物业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房子出租,租赁合同约定物业费由租户承担,业主可不交?

业主可以与租户约定物业费由租户承担,但业主对交纳物业费负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连带交纳物业费。

5

业公司不是我请来的,我也没有签物业服务合同,拒交?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就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作出书面承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业主即使没有在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但仍应交纳物业费。


说了这么多需缴纳物业费的情形

业主是否就没有权利对物业公司说不呢?

别急,接着往下看


 

这些情况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1

业主未接到收房通知书或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2

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3

物业公司没有获得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的,业主可以拒交。


4

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业主对增加部分可以拒交。


5

物业公司以代收水电费、宽带费等费用为名目收取的手续费,业主可以拒交。




物业服务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的特点,业主应当综合整体情况客观评价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按时缴纳物业费可以保证物业公司有充足的经费开展工作,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如果物业服务存有瑕疵或不当,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限期整改,甚至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物业公司也应及时回应业主反映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沟通。


物业管理并不是“我管理,你缴钱”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需要建立起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人与人”的关系,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一定要冷静客观,换位思考。为了美好家园的和谐,互相包容,密切关系,共同为创建和谐家园和文明小区而努力。


作者:杨珊

编辑:郭健

审核: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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