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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在家,当心他给你来这一手!

章贡区人民法院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19


正文共约1300 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随着各地复产复工,家长们都开始出门养家糊口。但学校可没开学,熊孩子们被丢在家里,或者独自美丽,或者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护。你以为他们在家好好练字看书上课,实际上他们可能在拆家毁屋,甚至……管不住自己好奇的手往楼下扔东西。



啊!!

#高空抛物、坠物#

上述绝非个别极端案例

类似情形

我们身边也有发生!!!


   赣州7岁“熊孩子”惹祸

5岁小男孩头骨被砸骨折



2017年10月12日下午,小吴(5岁)在章贡区某小区单元楼下玩耍时,突然被小方(7岁)从3至4楼的休息台扔下的砖头砸到头顶部(事发当时,小方和小刘一同在休息台玩耍)。事发后查明,小方系由小刘叫其扔的砖头,小方奶奶发现后立即呼救,小方的父亲随即将小吴送到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抢救治疗。小吴经诊断为:1.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2.顶骨凹陷性骨折;3.顶部皮肤挫裂伤。在该院治疗期间共产生的医疗2148.77元及急救费121元,由被告小方的父母支付,并帮忙进行护理。


2017年10月13日,小吴转入赣州市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并于2017年10月27日行颅骨骨折复位术, 2017年11月15日原告出院,共住院33天,花费医疗费40413.99元,其中被告小方的父母支付了19071元。原告小吴出院后,多次进行复查,共支付检查费用等共计1232元。

(文中皆为化名)


小吴出院后,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吴的父母遂诉至章贡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小方、小刘)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合计5万余元。

案情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以及行为人实施危及他人人身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均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小方在楼上抛掷砖头砸伤原告,是导致发生本案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虽然事发时小方虽未年满八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应当对四层高楼向有通行道路的楼下扔砖行为的危险性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应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故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小刘及其法定代理人虽辩称现有证据无法确认系小刘叫小方扔掷砖头,但根据小方法定代理人提交的录音,可以证实小刘及其父亲在事发后多次承认系小刘叫小方扔下砖头,并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对该事实予以确认。

综上,根据本案事实和侵权人各自的过错程度,本院酌定由被告小方对原告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被告小刘承担25%的赔偿责任。因被告小方、小刘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无财产和经济收入,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依法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承担



  楼上 “ 肇 事 ”

楼 下 遭 殃 

就这随手一丢

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有多惊人??

随手往窗外扔东西,即使是平时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在物理作用下的重量都会比原来的物品大出好几十倍。

你永远想象不到

天上会掉下来什么

☟☟☟

 到底该如何避免

高空坠物的惨剧?

为了不让悲剧重演

以下几点要牢记


除了做好坠物防护

还要从自身做起

 拒绝高空抛物!

对自己负责

  也对他人负责!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

编辑:虔小槌

审核: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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