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赣州八旬老妪状告六子女!多次协调未果,法院出手了……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要求

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然而,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一八旬老妪却将六子女告上了法院这是怎么一回事法院又是经过怎样的“操作”令群众拍手叫好一起来看看~





7月28日上午,章贡区人民法院沙石法庭将庭审“搬”到了水东镇红星村村民委员会,村民们一听法官要到“家门口”审案子,一大早就来到了现场,当地干部、村民共百余人到场旁听。



红星村的陶奶奶今年已是82岁高龄,本应是儿孙环绕,安享晚年,但她老伴已过世,也没有生活来源,再加上患糖尿病三十余年,“三高病”二十余年,每天都要吃药控制,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请人护理,每月开支就需要3000多元。2020年5月因急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并发症等原因住院,治疗花费4456元。更为重要的是,陶奶奶现在出现了精神性尿失禁,精神意识不清晰的情况。


陶奶奶育有八个子女,长子长女均已过世,现有六个子女。几个子女对赡养费一事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兄弟姐妹间产生了隔阂,陶奶奶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法院。


因陶奶奶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由其委托律师代为出庭。这件案子此前已开庭过一次,并进行了两次调解,双方围绕多年的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语,坚持己见就是不肯让步。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当事人的村里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双方仍就赡养问题各执一词,矛盾较为尖锐。法官考虑到一纸判决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又再一次进行了调解工作。为彻底解决纠纷,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释法析理、亲情教育,最终各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陶奶奶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排,兄弟姐妹之间因此产生的隔阂也一并得到了化解。



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经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原告陶某金继续在被告施某寿家居住,被告施某珍、施某凤、施某华、施某兰、施某禄每月至少探望原告陶某金一次。


2020年5月起至2020年7月期间的赡养费,由被告施某禄负担6000元,被告施某寿负担9000元,限被告施某禄、施某寿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陶某金付清。自2020年8月起,由被告施某禄当月15日前向原告陶某金支付当月赡养费2000元;由被告施某寿每月15日前向原告陶某金支付当月赡养费3000元。


法官说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几个方面。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管父母



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编辑:胡中

审核:黄翥


往期精彩



宣判!62人获刑!涉黑细节首次披露……

赣州一批公职人员被实名曝光,因为……

为了女儿,上犹一包工头还钱了......

从“杭州杀妻案”谈重组家庭的财产合法安排……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