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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吵架烧了自家房子,可以吗?法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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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因为琐事引发矛盾的事时有发生
可这一怒之下
放火烧了自家房屋
那就......
日前,于都县一父子吵架后,儿子心生怨恨,竟冲动地用火点燃自己的被子,不仅损毁了自家的财物,还给自己带来三年的牢狱之灾。
2020年4月18日下午,吴某因生活琐事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心生怨恨,将自己房间的被子、衣服弄倒在地泼上食用油,用打火机点燃松木块扔到被子上。吴父离开家,在一水沟洗完手后,发现家里的房子冒烟,赶紧叫邻居报警并回家灭火,消防工作人员到达后将火扑灭。
另查明,吴某家住一楼,左右两边以及楼上均有住户,吴某房间外有木料,且厨房放有煤气桶,其点燃自己房间被子足以危及周围公共安全。
于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放火焚烧自家房屋的被子等物,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案发后,吴某积极灭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于都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
关于放火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由于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构成放火罪。
编辑:侯乐沛
审核:黄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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