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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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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按照赣州市法院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安排,现将赣州市中院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向社会公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一、 专项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3.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
5.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6.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 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7.立案不及时问题。
8.裁判文书送达不规范问题。
9.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二、 投诉举报原则
投诉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 投诉举报方式
1. 受理电话:0797—817065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受理邮箱:gzzyjc@163.com
3.受理信箱: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办,邮编:341000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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