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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店里坐,传票天上来,如何避免?

何丹曦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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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小超市、便利店

卖卖水果蔬菜零食

小日子平淡幸福

但有些小老板,开着店

突然就收到传票——“商标侵权”

做点小生意还成了被告

咋回事?


小商户商标侵权的常见情形

01.销售假冒商品

很多经营者认为:“我又没生产假冒商品,只是出售而已,应该没啥事儿吧”。其实不然,销售假冒商品不仅构成商标侵权,严重的还可能触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02.冒用经营标识

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商标用于店铺门头、支付小票、广告宣传等,也构成商标侵权。


小商户如何避免商标侵权

当前,非法生产商的“造假功力”可谓越来越强,有时真假难辨。而许多小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被诉之后才发现自己销售的是假冒商品,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不会强人所难,如果经营者主观上“不知道”且客观上有“合法来源”,则可免除金钱赔偿责任(仍需停止销售、销毁库存)。


01.如何证明“不知道”?

司法实践中,仅凭一句“我不知道我卖的是假货”,不能成为经营者免责理由。“不知道”这种主观状态需由客观事实来印证,如:商品进价是否合理;商标知名度大小;经营者是否尽到合理义务,有无审查供货商的资质、授权情况等;经营者的判断能力。

02.如何证明“合法来源”?

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证据包括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等。一些经营规模小、法律意识弱的经营者,往往不重视进货手续,容易埋下侵权隐患。


虔法君提醒

切勿心存侥幸

“搭便车”“蹭名牌”等行为不仅侵害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有损经营者自身信誉商誉。为追逐小利而承担几千上万的赔偿责任,没必要也不值得。

注意进货审查

进货前,务必仔细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品牌授权、质检报告等信息,选择正规、合法的供货商,尽量不在个人手中拿货。有条件的,还应认真审查商品实物,鉴别真假。

规范进货手续

进货时,务必签订进货合同,制作进货单据等凭证,记下供货商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保留这些证据,才能最大程度降低侵权风险。



作者:何丹曦
编辑:刘家昱审核:黄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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