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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求助】双流这个店灯箱做成探照灯,要不要人睡觉!!

2017-05-09 双双 双流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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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粉们的留言、失物招领,

双双会及时进行发布,

充电五分钟,

待机24小时给大家解决问题!

1

@往事如烟:双双你好!那天问的分户的问题,我去办理了,但是我们户口簿上的地址(东升丰乐4组)和我们现在的居住地名(涧槽小区)不符,需要开证明,他们说不好开,是这样的吗?麻烦帮忙问问,谢谢!

 @双流区公安分局回复: 按照辖区管理,您需要到棠湖派出所进行咨询办理,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9号  咨询电话电话85733013


2

 @雨中漫步 : 双双你好,永安路四段81号路边烧烤占道营业凌晨三点多,食客大声喧哗,油烟飞上天,路面油污很厚一大片。没有公厕食客到处大小便,住家晚上从不敢开窗户,前几天检查我们好高兴哦,睡觉好走路好,求求你们帮帮我们谢谢你了 。 

 @ 双流区城管局东升执法队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2017年5月3日晚,东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永安路四段占道经营的烧烤摊贩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流动烧烤摊贩清理地面卫生后搬离了占道经营的物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加大对此路段的管理力度,勤巡查,勤管理,及时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

2、靠近永安路四段的长冶路三段与长顺路三段交叉路口有公共厕所供路人方便。今后我单位将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

3

@静:你好,请问现在餐馆的灯箱可以做成探照灯吗?完全扰民,香榭美邻这边新开一家餐馆,灯箱亮到吓人,这是不要人睡觉的节奏吗?请双双帮帮忙! 

 @ 双流区城管局东升执法队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香榭美邻楼下餐馆灯箱过亮,扰人休息”的问题。2017年5月4日晚,东升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香榭美邻楼下“宜宾焱集”烧烤铺在招牌上安装聚光灯,光污染严重。工作人员对该商户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责令其立即关闭聚光灯、限期拆除,该商户改正了违规行为并承诺于2017年5月8日前自行拆除。以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对该商户的整改情况继续跟进监管。逾期未履行整改的,我单位将依法处置。

4

@杨梅:

双双 你好航空港本来就地少人多交通拥挤,然非法营运的火三轮无视交通法规长期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最严重的是他们随意停靠、逆向行驶对红绿灯视而不见这对市民及他们本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希望交管部门能对此现象做2—3次的专项整治,给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谢谢!


@双流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回复:针对航空港区域非法营运的火三轮长期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随意停靠、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我大队一直在持续不断的进行整治,但存在“躲猫猫”现象,民警前脚刚走,非法营运的火三轮就再次上街,下一步,我大队将增派民警,继续加大非法营运的火三轮的整治力度。


5

@阳光灿烂:

外出务工过节时坐大巴回家,然后因为山路崎岖,车辆侧翻导致受伤,但是大巴车车主说,这是天灾人祸,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于不是人为因素,故不负赔偿责任。请问车主说的话是否有法律依据?


@成都市双流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雪大路滑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但它不构成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承运人应当对事故给乘客造成的损害负责。

因此,该车主应当对负伤的乘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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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魏舒婷

责任编辑:孙健涵 

来源: 双流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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